•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916

湖口县2023年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16:28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湖口县石钟山大道16号三楼西),联系电话:0792-6332113,邮箱:hkxwx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加强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403条,制作并发布多角度政策解读文件材料52余篇,举办32场新闻发布会和开展22场“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第四章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0件,其中书面申请0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申请33件,转办33件,0件转结2023年办结。

2023年,我办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湖口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等。

(四)平台建设

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了“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解读局长谈”以及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增设了“掌上政务公开“等专题。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化调整,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审查,实施24小时纠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坚持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集中清理整治,采取周抽查、月通报的方式,对运维不力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牵头组织全县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形成社会评议,未发现有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7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解读重要统计数据还不全面。针对不足与问题,将做好以下改进: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文件予以公开。

(二)主动做好发布解读重要统计数据、妥善回应公众质疑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