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0975

关于组织开展《湖口年鉴(2021)》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3 16:51 责任编辑:湖口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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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湖口年鉴》是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规定,组织编纂出版的全面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每年一鉴,连续出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文件精神和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确保《湖口年鉴(2021)》编纂质量及时效性。现就《湖口年鉴(2021)》编纂出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载2020年度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情况,真实反映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建设“五个湖口”中所取得的新成就、新亮点、新经验,以及在发展进程中遇 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重点突出全县的大事、要事、新事和特事,彰显湖口地域特色,更好地发挥地方综合年鉴的服务功能,为湖口全面小康、百姓幸福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今后修志储备资料。

二、组织领导

(一)湖口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江训开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曾宝柱任主任委员;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史文,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梅慧菊任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长。编委会负责《湖口年鉴(2021)》编纂出版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

(二)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参照湖口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设置,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撰写、审核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为《湖口年鉴》提供的稿件。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以启动本单位的年鉴和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湖口年鉴(2021)》文稿主审人,选定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责任心强和熟悉情况的人员为撰稿人。主审人、撰稿人均在《湖口年鉴(2021)》中署名,以示负责。

三、编目结构与体例要求

(一)篇目结构。《湖口年鉴(2021)》篇目结构基本上沿袭《湖口年鉴(2020)》,以保持地方综合性年鉴的连续性。按照年鉴“条目体”编写体例的规范要求,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以“条目”为记述实体;全书由目录、正文、附录、图片及索引等部分组成。编辑部拟订的篇目为“类目”“分目”两个层次(见附件4),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分目,自行确定“条目”的标题与内容。

(二)体例体裁。

1.记述范围:以湖口县2020年行政区划为界,不“越界而书”。

2.记述时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越时而书”。

3.选题取材:按照“全、大、要、新、特”的总体原则,在全面、系统地简介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2020年度基本概况的基础上,注重选取一年中所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逐件进行表述。各乡(镇、场)要力求突出地域特色;各部门和单位要力求突出行业性质、管理职能、主营业务等特点。要注意保持与历年选录内容的连续性并进行相应地比较,充分反映其发展态势与主要成绩。日常事务工作以及与自身职能、业务无关的一般性社会活动,原则上不予选取。

4.条目设置:综合性条目(综述、概况)要全面归纳、高度概括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2020年度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队伍、整体工作、主要业绩以及荣誉等),要有具体的资料与数据,不要写成年度工作总结的“开头语”;专题性条目要保持相对稳定,更新具体内容,以体现其连续性与可比性;单一性条目要按照“一事一条”的要求,逐条记载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同时要注重完善其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原因、过程、结果等基本构成要素。各条目相对独立,互不兼容。专题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标题一般使用能够高度概括内容的主谓式或动宾式公报短语,原则上不使用固定词组和副词、形容词等修饰语。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中,不能出现“一是、二是”“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序词。

5.文体文风:除转载材料、统计资料等以外,一般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语言简洁、流畅,直陈其事,绝无教书育人赘言。要求资料丰富翔实,数据真实可靠。

6.篇幅规模:全书控制在70万字左右。各条目根据内容控制字数,写出“真货、干货”,力求文简事丰、详略得当、真实准确。

7.文稿报送:要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防止推诿拖拉、不催不报、催而慢报的问题。要站在全县整体要求的高度,自觉完成好这项全局性任务。

8.按照省、市的要求,各单位要分别整理好脱贫攻坚工作和抗疫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表格数据、图片、队伍、总结、突出事例、重要的事件及这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材料等,为我们国家编修志书提供资料。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2021年2月至3月为拟订条目、收集资料、撰写文稿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定稿,2021年3月底以前予以报送。

(二)2021年4月至5月为编辑阶段。编辑部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报送的文稿进行编辑、总纂,形成年鉴初稿。

(三)2021年6月至7月为审稿、定稿阶段。县地方志办将年鉴初稿分别呈报出版社和编委会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形成定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主审人和撰稿人进行调整,于2021年3月填报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盖后,拍成图片发送到编辑部电子邮箱。

(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报送的文稿必须经主审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2020年度大事记、2020年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单(含非领导职务,包括姓名、职务;其中年度内变动者则注明到任、离任月份)、2020年度省部级(含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颁发的荣誉(包括获奖单位名称、奖项和颁奖单位名称、颁奖时间)、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1~10张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本单位2020年度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主要项目、主要成就的彩色照片(不小于3MB),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个人简历、事迹材料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编辑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编辑部地址:湖口县石钟山大道16号县政府大楼一楼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338566;联系QQ:2837934292;电子邮箱:hkxzb6338566@qq.com)。

附件:

1、《湖口年鉴(2021)》主审人、撰稿人登记表

2、《湖口年鉴(2021)》条目编写与行文规定

3、《湖口年鉴(2021)》乡(镇、场)稿件撰写要求

4、《湖口年鉴(2021)》篇目设置与承编分工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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