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61585

【文字解读】<<湖口县关于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5 16:33 责任编辑:湖口县电政办黄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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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推进我县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县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联合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信贷服务,提升金融可获得性。

二、起草过程

6月初,通过梳理汇总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乡镇政府等单位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湖口县建设银行起草了《关于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的通知》,7月初县建行将征求意见稿分发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后,7月底最终形成草拟稿呈报县政府办审核印发。

三、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将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作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工程。加大对全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2.目标对象及条件

(1)目标对象。创业致富带头人是指经村“两委”推荐,乡镇场审核,县复核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内人员,或在农村从事经营生产人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或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村支两委干部、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等人员。

(2)选择条件。本次推荐的村“两委”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1年以上。

2.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及符合建行其他信贷条件。

3.个人和具有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

3.时间安排

(1)明确对接人员。8月10日前,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和县建行要确定牵头负责领导人员,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2)开展具体对接。8月20日前,各乡镇场将采集完整的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提供至县建行,县建行要积极对接名单人员的信贷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要加快信贷支持,创新服务方式。

(3)加强调度推进。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要压实各乡镇场、县建行具体落实责任,每季度对各乡镇场与县建行对接情况、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及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四、惠民利民举措

1.高度重视。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和县建行要高度重视,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的短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的主要负责人要配合建设银行“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的推广工作,加快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2.健全机制。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和县建行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联系,相互配合。各乡镇场要组织完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的收集并定期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

3.保证成效。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和县建行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和县建行做好金融服务对接。各乡镇场要配合县建行做好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贷款资金用途的跟踪和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当地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撑作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五、后续工作考虑

1.建立牵头推进机制

(1)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负责牵头,统筹推进与建设银行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事宜;组织各乡镇场与县建设银行开展具体对接;组织各乡镇场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信息;对各乡镇场、县建行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对接情况和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及通报。

(2)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具体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事宜;指导各乡镇场与县建设银行开展对接;负责推进各乡镇场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信息;配合对各乡镇场、县建行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对接情况和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及通报。

(3)各乡镇场负责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并对名单人员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组织、督导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与县建行开展金融服务对接;负责配合县建行开展金融服务培训、推广工作。

2.乡镇场开展具体对接。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创业致富带头人”金融服务工作,指定负责人、团队负责推动此项工作,按要求加快收集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并提交给县建行;定期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县建行召开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对接事宜。

3.建立多种合作模式。各乡镇与县建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模式,以“党建+金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模式,积极开展村“两委”“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进一步将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为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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