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2-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727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6-02-27 11:11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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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 拟 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承担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 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负责属县委、县政府机关产权的房地产管理,制 订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机关所有的房屋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集中建设和管理建设县级机关办公用房;负责属县委、县政府机关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

(四)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及其附属区域、机关生 活区的物业管理,相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根据相关要求负责行政中心物业管理以外的改建、维修、管理服务。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调配、使用、更新、处 置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协助做好县四套班子会务后勤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本部门除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外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0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 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5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此类预算。

(九)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机关综合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

做好单位后勤服务工作;着力推进公车管理平台高效有序运行;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测、宣传等;确保行政大楼和艺术中心安全保卫、楼内设备的维修及养护,台山公园、石钟公园等维修维护。

2)立项依据: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三定方案

3)实施主体: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三定方案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如下: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1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 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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