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负责属县委、县政府机关产权的房地产管理,制订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机关所有的房屋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集中建设和管理建设县级机关办公用房;负责属县委、县政府机关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
4、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及其附属区域、机关生活区的物业管理,相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根据相关要求负责行政中心物业管理以外的改建、维修、管理服务。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5、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调配、使用、更新、处置等工作;
6、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协助做好县四套班子会务后勤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即湖口县机关事务中心。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 20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 20 人,合同工(司机)22人;年末实有人数 27 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人,合同工在职22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890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55 万元,较2019年增加 10 万元,增长 7 %;本年收入合计 735 万元,较2019年减少 361 万元,下降 33 %,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本年未用完指标均被财政收回、公车购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735 万元,占 99.998 %;事业收入 0.02 万元,占 0.002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89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90 万元,较2019年减少 196 万元,下降 18 %,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减少、精简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9年减少 155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结余款被财政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90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59 万元,决算数为 8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59 万元,决算数为 8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 %,主要原因是:正常行政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0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24 万元,较2019年减少 54 万元,下降 19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机构运行精简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20 万元,较2019年减少 30 万元,下降 5 %,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四)资本性支出 46 万元,较2019年减少 39 万元,下降 46 %,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1 万元,决算数为 121万元,完成预算的 7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 7 万元,增加 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26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 1 万元,增长 43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洽事务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 160人次,外事接待 0批,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为:各兄弟单位来访及与各企业业务洽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1 万元,其中82万在2020年度做决算中误将公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到其他交通运行费用(故与公开表7数据不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50万元,决算数为 30 万元,完成预算的6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55 万元,下降 65 %,主要原因是公车类型及数量较全,本年公车购置减少,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6 万元,决算数为 91万元,完成预算的85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 56 万元,增长 193 %,主要原因是公车总量增加且购置数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40 辆(公开表7中保有7辆为机关事务局核算独立后自行购买,其余车辆为车改后全县车辆由机关事务局通管车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156万用于公车运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2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30 万元,降低 5 %,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5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主要领导用车2辆,机要通信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表中车辆不全,因为还有一些车辆未划转到本单位,但运行支出在事务中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执行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