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基金监管股2021年9月9日通过实地检查对市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发现该店存在处方缺漏、摆放生活用品、医保用药未标识、药师不在场、串换药品项目行为,违规金额4028元。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书》第三十二条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书》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1、行政罚款20140元;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4028元;3、责令暂停一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