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大垅乡芦岭村等9家村卫生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的决定
县内两定医药机构:
根据《湖口县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医保字(2025)2号)工作按排,我局已于2025年5月份起开展了全县两定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了现场处理,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医保违规基金追回单,对现场未处理的机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确定。9月底,我局再次下发了追缴通知书,并且电话告知未处理的村卫生室尽快来医保局处理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4日,仍有大垅乡芦岭村等9家卫生室未退回违规基金。现已构成“拒不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拒绝处理相关检查情况”情形。
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等规定,决定对上述9家村卫室暂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湖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附:暂停机构名单:
舜德乡屏峰门诊部、大垅乡芦岭村卫生室、流泗镇红星村卫生室、凰村乡向阳村卫生室、凰村西山村卫生室、付垅大山村卫生室、双钟月亮村卫生室、双钟镇洪湖北港联合村卫生室、双钟台山社区陈君琴卫生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