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重点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口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安发〔2022〕4号)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理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压实政府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紧之又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科学统筹推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为主线,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2个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攻坚提升等4个专项提升行动,切实强化重点地区、重要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安全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假期全县安全稳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假期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突出抓好辖区内的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安全监管;牵头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等隐患问题;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住建局)
交通运输:及时研判分析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制定各项应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加强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执法,督促港航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港口航运管理局)
消防:加强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影院、养老院、学校、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商务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
城市运行: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刻汲取近年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紧盯餐饮、老旧小区、燃气管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监局、城管局)
危险化学品: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工作。推进城区禁燃区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治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批发企业、零售单位超量、超范围储存、乱堆乱放、堵塞通道,坚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点)。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防雷安全隐患,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并确保合格。(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旅游:加强对宾馆饭店、景区、游乐设施等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要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疏导员,确保平安有序。(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商务局)
特种设备:抓好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液)体充装站、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对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厅、食堂、饭店的钢瓶进行全面检查,严禁钢瓶监管体系外循环和过量充装。(责任单位:市监局)
非煤矿山: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安全隐患,开展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冶金工贸:排查治理高温熔融液态金属吊装运输、外委施工、有限空间管理、检修作业、动火清仓等环节安全隐患,以煤气柜、煤气管道、监测监控、可靠切断、涉煤气危险作业等为重点,抓好煤气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森林防灭火: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思想深处筑起“护林防火常抓不懈”的坚固防线。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从源头上管住火源。要强化火患治理责任,坚持扑小火用重兵的工作策略,做好科学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准备,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各乡镇)
防汛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实时分析研判雨情、水情动态情况,第一时间预测预警。加强对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河堤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各乡镇)
电力和油气长输管线、校园、农林牧渔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检查,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县安委会将组织12个综合督查组对“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五一”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要求,实行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坚决追责问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对所属辖区和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全力保障“五一”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四、严格值班值守,落实应急处突准备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高标准做好应急预案、指挥组织、人员配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突发险情能及时响应,保证事故灾害能够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要进一步加强天气、水文、地质灾害等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应急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事故灾害零报告制度,“五一”期间,每日16时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当日情况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792-6336505),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湖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