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口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行动任务分工的通知
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从即日起至2026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任务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香港宏福苑高层建筑“11·26”火灾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本次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攻坚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聚焦我县高层建筑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开展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分类整治、闭环管理。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摸清底数、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重点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 居民住宅建筑和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重点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内部局部装修改造和维修维护的高层民用建筑。
(一)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安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外脚手架或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纸胎油毡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钢筋“热弯”加工工艺等危及生产安全,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在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等作业过程中违规动火用电;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在现场带班作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等。(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双钟、马影、凰村、流泗等乡镇共同开展)
(二)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涉及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安装、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使用填剂、发泡剂等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通过公告、入户通知等方式告知风险擅自动火作业;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未划定安全区域;动火作业现场未落实“六必须”措施等。(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双钟、马影、凰村、流泗等乡镇共同开展)
(三)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日常不能设置于自动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不符合规定;有关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同步设置有效临时消防水源和给水系统;有关施工作业期间擅自拆除或遮挡防火分隔设施,关闭或损坏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国资)、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双钟、马影、凰村、流泗等乡镇共同开展)
(四)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在外墙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竖向管道井封堵不严;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缺失,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确定建筑公共部分或者承包、租赁等相关方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不落实装修改造相关管理责任;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等。(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国资)、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双钟、马影、凰村、流泗等乡镇共同开展)
三、责任分工
工作专班负责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与督导落实。统筹协调专班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等工作机制;组织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程督导、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案,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研究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等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开展新建高层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隐患排查整治。
县市监局负责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新装(安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等隐患排查整治。
县城管局负责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封闭、堵塞、占用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隐患排查整治。
石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产权归属本单位的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整治。
供电公司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等隐患排查整治。
此外,科工、自然资源、商务、民政、卫健、教体、机关事务中心、高新园区等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排查督导;其他乡镇和部门根据实际,对本辖区本部门其他房屋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内容。
四、时间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5年12月3日—12月10日)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推动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对照《湖口县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清单表》(附件4)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
(二)核查检查(2025年12月11日—12月25日)
工作专班各组要认真梳理排查全部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建立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明细台账(附件3),并在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自查基础上,对照《湖口县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清单表》(附件4)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的现场核查与重点抽查。要对照自查问题台账,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查、询问核实等方式,逐项验证自查结果的真实性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问题台账(附件7)。对自查未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和建筑,要现场下达整改或执法文书,限期督办,并视情节予以通报、约谈或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分类整改(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5日)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分类施策、限期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四)总结提升(2026年1月26日—1月31日)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升高层建筑安全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专业支撑。各组牵头单位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如遇专业能力不足或技术疑难问题,可按程序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或专家参与,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排查深度和精度。
(二)落实排查责任。严格执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排查人员必须对照排查重点和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并对排查结果签字确认,建立详实的问题隐患清单。
(三)加强协同配合。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专班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责任,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确保排查整治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要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应根据任务需要,予以优先安排和足额保障专家聘请、技术咨询、设备使用等必要费用,为排查整治任务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渠道,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工作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按照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定期报告排查进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湖口县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明细表》(附件3)和《湖口县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明细表》(附件7)汇总至各组牵头单位后报县安防救委办;县住建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汇总《湖口县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湖口县高层民用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县安防救委办。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县安防救委办联络员:饶喜次,联系电话:0792-6332510,邮箱:hkxyjj@163.com
附件1:湖口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整治小组
附件2:湖口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分组表
附件3:湖口县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明细表
附件4:湖口县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清单表
附件5:湖口县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住建局汇总填报)
附件6:湖口县高层民用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7:湖口县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明细表
湖口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