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湖口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辖区内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隐患。
案例1:2025年5月23日,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PM10生产车间员工张某巡检过程中发现造纸配电室夹层内地面检修口未设防护,存在高处坠落和高处落物的安全风险(下方就是机修检修房),隐患举报至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经现场风险评估,确认现场安全隐患,由公司设备部电仪落实整改,完成现场安全防护并经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根据公司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给予张某发放奖励100元。
案例2:2025年6月18日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发现在建项目现场使用的乙炔钢瓶检验有效期为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钢瓶超期未检,张某现场报备安保部,经安保部现场确认存在安全风险后联系仓库,现场立即停止继续使用,由仓库联系退回气瓶充装厂家,根据公司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给予张某奖励100元。
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于2025年1月至5月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环保、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职业卫生、现场管理、特殊作业、劳保穿戴、承包商作业、违纪违章、应急救援等全员多类型一般隐患举报98项,鼓励公司所有人员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完成隐患举报闭环工作,公司按照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共计发放举报奖励5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