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应急管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5973

关于下拨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5 15:50 责任编辑:湖口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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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47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以来我县因灾受灾情况,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拨付给相关乡镇。上述中央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代码为10000013Z135080000019;省级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  自然灾害救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冬春救助对象必须是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家庭,对因灾造成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困难户等家庭给予重点救助。

二、救助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定、县备案”的救助程序。乡镇做到“五个一”即:一次研究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分配的党委会、一份下达冬春救助资金文件、一次班子会审批会议、一次张榜公示、一份救助台账。行政村做到“三个一”即:一次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一次张榜公示、一份救助台账。

三、救助标准。此笔资金为2023年中央参照直达和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13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灾造成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困难户等家庭可倾斜支持。

四、发放方式。此笔资金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形式直接补助到受灾困难群众。

附件:湖口县2023-2024年度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湖口县财政局                湖口县应急管理

20231220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湖口县2023-2024年度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  镇 中央资金  (万元) 省级资金        (万元) 总金额(万元) 备注
1 双钟镇 3.874  0.3314  4.2054 
2 流泗镇 3.159  0.1381  3.2971 
3 马影镇 0.650  0.1934  0.8434 
4 大垅乡 1.105  0.1795  1.2845 
合计 8.788  0.8424  9.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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