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47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以来我县因灾受灾情况,现将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拨付给相关乡镇。上述中央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代码为10000013Z135080000019;省级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 自然灾害救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冬春救助对象必须是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家庭,对因灾造成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困难户等家庭给予重点救助。
二、救助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定、县备案”的救助程序。乡镇做到“五个一”即:一次研究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分配的党委会、一份下达冬春救助资金文件、一次班子会审批会议、一次张榜公示、一份救助台账。行政村做到“三个一”即:一次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一次张榜公示、一份救助台账。
三、救助标准。此笔资金为2023年中央参照直达和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13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灾造成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困难户等家庭可倾斜支持。
四、发放方式。此笔资金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形式直接补助到受灾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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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口县2023-2024年度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湖口县财政局 湖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
| 附件 | |||||
| 湖口县2023-2024年度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 |||||
| 序号 | 乡 镇 | 中央资金 (万元) | 省级资金 (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双钟镇 | 3.874 | 0.3314 | 4.2054 | |
| 2 | 流泗镇 | 3.159 | 0.1381 | 3.2971 | |
| 3 | 马影镇 | 0.650 | 0.1934 | 0.8434 | |
| 4 | 大垅乡 | 1.105 | 0.1795 | 1.2845 | |
| 合计 | 8.788 | 0.8424 | 9.63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