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森林方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的通知》(九森防指办〔2022〕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火险隐患,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定于1月至4月在全县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现将《2023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2023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春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要期。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森林防灭火“六字诀”为抓手,切实做好 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日至4月30 日。
二、行动内容
1.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行动。各地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在森林高火险期,春节、清明等火灾多发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在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等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防火码”、短信推送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平台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要强化扑火安全教育和紧急避险技能训练,重点加强组织指挥、扑救安全、安全避险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个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要设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从源头上查隐患、治隐患、除隐患,切实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一是在高火险天气和森林防灭火紧要期,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域开展以森林防火为重点的巡林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靠山近林优势,提高巡护频率和效率,确保火险隐患第一时间排查,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发现。二是紧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林边、路边、坟边、田边等重点地段,因地制宜开设防火线,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全面摸清林内重要设施底数,督促林内电力设施、信号塔、油库、公路等重要设施权属单位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按要求开设防火隔离线或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全面消除火险隐患。
3.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林区违法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活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其他违法用火行为,开展专项查处、重点整治、全面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一是开展违规用火“啄木鸟”行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队、村应急分队协同配合,深入一线进行巡护巡逻,及时发现、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并将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对野外用火进行处罚,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三是规范特殊用火。认真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进一步落实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审批情况报同级防火办。特殊敏感区域、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不得审批特殊用火。
4.开展扑火安全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扑火安全贯穿于扑火的全过程、各领域。一是建强扑火队伍。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持续抓好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二是提升扑火能力。持续开展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确保扑火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领导要靠前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专业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5.开展防灭火监督问责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县防火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县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严惩肇事者,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对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要集中警力重点侦破。三是在高森林火险期,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灭火八个一律规定和市两个一律要求。对每起森林火灾都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影响和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灭火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
三、奖惩措施
行动结束后,由各乡(镇)汇总提报行动结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核查,核查结果全县通报。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发生火情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火案侦破快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组织不力、发生人员伤亡、瞒报火情、问题较多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认真完善扑火预案,加强队伍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森林防灭火事业发展,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安全。
3 强化督查指导。各乡(镇)要确保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一经发现,全县通报。
4.准确信息报送。林业、应急、公安、乡镇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报上级主管部门。5月5日前,各乡(镇)形成行动工作总结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邮箱:fhb632197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