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275

武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03 09:55 责任编辑:湖口县武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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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武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森林防灭火

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湖口县关于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武山镇全面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域及责任清单分解如下:

二、责任清单

1、镇、村干部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在高森林火险期和防火紧要期,镇、村干部要按挂村、挂片的责任区,加强值班值守,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块等基层一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

2、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理顺扑救指挥机制,发现森林火灾,由村级组织扑火人员先行处置初发火。坚持重兵打小火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办法,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请求镇级森林消防队前往扑救,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

3、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各村对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群要重新登记造册,落实监护责任,明确监护人,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对有条件的家庭对象,要鼓励送诊就医。各村于8月31日前将痴、呆、傻、聋、哑等五类人员名单监护情况表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林长办)。

4、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村于10月25日前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闭环情况表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林长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是重点做好大山边林缘老旧房屋周边可燃物清理(包括宗教寺庙),督促业主清理周边可燃物,形成水平宽度10米的隔离防火带,防止家火上山。二是对辖区内的寺庙、宗教场所等民间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把火源监管责任分解到组到人,督促所有权人或责任人在场所周边清理可燃物,开设20米宽隔离带,落实用火管控措施,确保用火安全。三是电力线路严重老化的林中林缘老旧房屋,电力线路走廊,公墓、坟场、旅游景点、国有林场等存在野外用火安全隐患的情况。

5、实施可燃物减量工程,开展计划清除工作。镇、村要根据山林实际情况,组织将村落周边林下可燃物清运至林外安全地带堆集,在低火险期间,落实扑火应急措施,经林业部门批准后,有序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生产用火,切实解决农事生产用火的需要,减少违法用火引发的火灾隐患。各村11月上中旬将完成森林隐患排除,并将完成情况报镇林长办。

6、加强上坟扫墓用火管控。在高森林火险期,特别是在冬至敏感期间、岁末年初、清明等重点时期,镇、村干部和护林员要进村入户,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醒广大村民上坟不点香烛不烧纸不燃放鞭炮;在各进山设卡盘查,留下火种方能上山;组织村干部、护林员上山巡查,发现违章用火及时制止,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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