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口县武山镇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湖口县武山镇单元详细规划》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湖口县武山镇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为武山镇镇区单元范围,主要包括五里社区、长岭村部分地区,规划范围总面积73.33公顷。
二、目标定位
镇区发展目标:打造满足居民休闲需求与步行的慢行网络,串联临水及内部公园绿地休闲节点;完善镇区社区生活圈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配套服务设施;布局商业、旅游配套等功能,整体提升镇区居住生活品质,将镇区打造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旅小镇。
三、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73.33公顷。
规划常住人口规模0.12万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廊一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指以武山镇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
“一廊”:指贯穿镇区南北的五里港水生态廊道。
“一轴”:指景湖公路城镇发展轴。
“三区”:指三个功能片区,分别为综合服务区、产业发展区和居住休闲区。
五、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面积25.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4.6%。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5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21%。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2.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06%。
(4)工业用地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2.4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0.65%。
(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1.5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15%。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2.8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7.49%。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12.36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47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15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3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83%。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10公顷,供电用地面积1.12公顷,邮政用地面积0.12公顷。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48公顷,都为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02%。
(9)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8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09%。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
镇区依托都九高速S22、国道G351构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保证规划区内客运交通的充分流动和货运交通的高速运转。
2.道路系统
规划形成“一横、两纵”的主次干路网骨架。
一横: Y768横向交通干道;
两纵:G351、景湖路两条南北纵向交通干道。
七、主要图纸
1.区域分析图
2.规划结构分析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