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口县卫健委办公室,邮编:332500,联系电话:0792-6326710,传真:0792-6326710,电子邮箱:hkxwsjbgs@163.com。
一 、基本概况
2019年以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口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有关精神,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认真、规范、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组织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极大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协调。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细化分解到机关每个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并在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指定了1-2名信息员负责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制度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已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编印了《湖口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内容建设,继续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针对内部流程,实行拟文科室、办公室和单位领导三级审核制;针对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委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对2019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
1、机构职能类:由于机构改革,对职能信息及时修改并公布3条;
2、领导介绍类:由于人事变动,公布信息3条;
3、部门信息类:108条;
4、通知公告类:22条;
5、财务信息类:25条;
公开形式:政府网站在湖口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6.其他方式:通过编印《卫生信息》、《湖口干部保健》等工作简报,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卫生健康工作动态,促进各项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处理各类群众咨询1310余件,其中口头咨询700余人次,电话咨询600余人次,网上咨询10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9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诉讼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设有专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2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全年经费支出2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收费和减免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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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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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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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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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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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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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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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 |
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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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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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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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46 |
增 |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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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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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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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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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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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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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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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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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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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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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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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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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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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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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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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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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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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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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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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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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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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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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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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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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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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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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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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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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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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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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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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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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态度不够积极,从而导致这项工作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存在些许阻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本应公开的内容未及时公开或未完全予以公开,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仍需我们进一步去努力。 三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越来越大、业务技术性也较强,对专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委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对信息公开的业务比较生疏,同时缺乏相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和卫生管理理论,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公开是正常,不公开是特殊”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督导和检查,狠抓制度落实,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4、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特殊需报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