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296

湖口县托育机构普惠价定价标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18 18:55 责任编辑:湖口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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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力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3〕2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口县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湖口县居民托育服务承担能力,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盈余空间、财政补助资金等因素,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湖口县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认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1.独立运营的托育机构普惠托育服务指导价标准为0周岁-1周岁2000元/月/人;1周岁-2周岁1600元/月/人;2周岁-3周岁1300元/月/人。

2.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普惠托育服务指导价标准为全日托保育费不超过《关于调整湖口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3.半日托普惠托育指导价标准为保育费不超过全日托50%收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执行。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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