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双防所,县直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股室:
2023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围绕“狠抓落实年”和“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多措并举、系统发力,以卫健“十四五”规划为纲,努力抓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既定目标。为进一步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效,我县坚持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医防融合、加强资金监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九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卫基层字〔2023〕13号)要求,我委2023年底组织开展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评价情况
(一)2023年度工作概况
从调取江西省居民健康档案、江西省妇幼管理信息平台、686管理等系统指标完成数据,以及现场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指标质量均向优发展,各项目实施单位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比学赶超、力争上游氛围浓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正逐步向着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基本公卫健康普惠性功能更加稳固,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国家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杠杆成效显现。进一步优化细化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服务价格,服务价格向短板弱项和重点服务人群倾斜,全面执行按量付费,结算资金与项目规范完成情况直接挂钩,坚决执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资金分配政策,人口基数仅作为各项目任务指标下达参数,不作为资金分配核算依据,年终按照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方式进行考核拨付,促进县域内各项目实施单位充分竞争、发扬长处、补强短板,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2.“互联网+”助力家庭医生签约高质量发展。依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搭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线上实时记录的服务内容,做到了既给家庭医生繁杂的工作松绑、又给服务对象获取自身健康信息提供便捷。后期我县将更好的融合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基本诊疗等系统,推进区域健康信息互联共享,为医防融合、双向转诊提供基础信息化支撑。
3.加强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聚焦重点、堵点、难点,以“钉钉子”精神,关口前移,精准施策,靶向服务,推动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扩面、提质、增效,实现从服务数量到服务质量、从服务质量到服务效果的双层提升。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守门人”作用,做细做实老慢人员规范免费体检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中医体质辨识,落实个性化健康管理和指导。特别是对在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做到及时告知、跟踪随访、转诊,最大程度发挥“早发现、早治疗”及中医“治未病”作用。
4.医防融合工作成效逐步呈现。在实施“湖口县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以“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创为依托,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理念、职责、管理、服务、队伍、场所、流程、信息、考核绩效”十个方面医防融合,基层门诊首诊率进一步提高、慢病管理进一步规范、控制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动态更新及调阅情况: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档案207822份,建档率93.53%,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07638份,规范化建档率93.45%,健康档案动态更新116746份,动态更新率56.18%,居民健康档案调阅39883份,调阅率19.20%。
2.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2023年度已体检并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22859人,管理率77.23%,规范健康管理22544人,规范管理率76.16%,均超标准完成任务要求。
3.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情况:2023年度任务数13500人,已管理高血压患者17048人,任务完成率126.28%,其中规范管理15333人,规范管理率89.94%,最后一次血压控制满意人数15809人,控制满意率92.73%,均超标准完成任务要求。
4.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情况:2023年度任务数3700人,已管理糖尿病患者5140人,任务完成率138.92%,其中规范管理4539人,规范管理率88.31%,最后一次血糖控制满意人数4022人,控制满意率78.25%,均超标准完成任务要求。
5.儿童健康管理情况:新生儿访视1013人,访视率72.36%;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220人,管理率56.38%,较2022年管理率54.52%有所提升,但距85%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产生的原因是近几年出生率明显下降。
6.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孕产妇建册1198人,其中早孕建册778人,早孕建册率64.94%,较2022年早孕建册率55.63%有明显提升;产后访视936人,产后访视率66.86%,和2022年产后访视率66.88%基本持平,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我县努力做到应管尽管,凡是县域内分娩做到不遗漏,全面收集县外分娩县内坐月子产妇信息,及时跟踪管理到位(数据来源省妇幼信息平台)。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登记在册1297人,规范管理1290人,规范管理率99.46%,达到规范标准(数据来源686系统)。
8.中医药服务情况:老年人中医药服务22889人,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77.33%,达到70%的目标要求;0-3岁儿童中医服务4040人,儿童中医管理率40.81%,较2022年儿童中医管理率38.75%有所提升,但距77%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9.结核病患者管理情况:2023年上级下转管理139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2023年度全人群签约121032人,签约覆盖率58.41%,其中:重点人群签约50071人,签约覆盖率81.26%;残疾人签约4970人,签约覆盖率85.3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8291人,签约率92.70%。家庭医生签约各项指标均达标。
11.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协管等均按要求开展。
二、存在问题
相较于2022年,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整体质效工作有较大提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和国家、省、市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现将各项目实施单位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项目管理
1.政策制定及分工协作仍需加强。个别单位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不够细致准确,指导性不强、目标不明确、可执行度低,未对照2023年省市方案及时更新调整,考核指标有偏差,乡村两级分工及职责不够明确。
2.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部分单位在问题整改过程中,难以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还是重复出现,整改实效不明显。
3.人员培训还有欠缺。一是培训过程性资料不完善。个别单位培训资料中试卷与培训内容不配套,材料质量不高,培训效果评价不完善;二是线上培训参训率偏低。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2023年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线上培训参训率偏低,其中流芳乡52.17%,双钟镇53.33%,舜德乡56.25%,武山镇65%,江桥70%,凰村镇70.97%,张青乡76.32%,工作人员学习参与度和学习主动性不够。
(二)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个别单位乡医公卫资金拨付不及时,凰村乡卫生院5月18日拨付乡医第一笔资金、舜德乡卫生院5月11日拨付乡医第一笔资金,超出一个月内拨付时间。部分单位预拨付乡医资金进度缓慢,离40%还有差距,其中双钟镇卫生院18.9%、凰村乡卫生院24.5%、武山镇卫生院26.8%、均桥镇卫生院27.83%、流泗镇卫生院29.46%、城山镇卫生院31.9%、江桥卫生院34.2%、大垅乡卫生院37.1%,要求各单位按乡医完成工作量情况及时考核预拨付,不得克扣乡医总体40%的工作经费,确保年底乡医资金拨付到位。
2.专项资金支出比例不合理、分摊标准不细致。部分单位资金依然存在人员支出占公共卫生支出比例过大,公用支出分摊比例不合理,有的达80%以上,且不同程度存在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弥补人员经费补助现象。
3.资金支出凭证佐证有缺陷。大多数单位公共卫生健康宣传材料管理不到位,出入库登记不及时不规范,公卫科出入库没有领用登记,没有库存数,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耗材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登记,完善资金支出凭证佐证。
4.资金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资金支出表人员与文件中公卫科人员不一致的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防溺水宣传等工作从公卫资金支出情况,存在超范围支出公卫资金行为。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不规范。接诊记录大多数找不到对应的门诊日志,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处置计划无具体用药情况。出现少量雷同记录,以及不合逻辑的记录。二是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偏低。双防所28.39%、流泗镇45.06%、武山镇52.52%、双钟镇54.7%、马影镇54.82%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未达全县平均水平。三是居民健康档案调阅推送率不高。健康档案调阅率双钟镇0.51%,大垅乡4.71%,流泗镇7.33%,舜德乡9.62%,未达到10%的考核要求。
2.健康教育
一是宣教覆盖面不广。部分单位健康教育活动覆盖面不广,仅以学校为主。个别单位缺少中医宣教内容,无发放记录,缺效果评价。少数村卫生室开展频次不足或归档不及时不规范。二是宣传栏更新不及时。部分村卫生室宣传栏更新频次不够,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不完整。三是材料种类不齐全。少数卫生院未能提供12种以上的宣传材料,宣教材料存在多年复用,陈旧过时未及时更新。四是控烟标志不统一。个别单位“无烟单位”标识不统一,没有设置吸烟区或者吸烟区设置不合理,没有吸烟区指引标识。
3.预防接种
一是查漏补种工作有待加强。电脑查阅部分接种门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低于90%,如舜德、流芳、流泗、均桥、马影、张青、武山,查漏补种工作存在缺陷,要求各接种门诊按照规范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二是建证工作不彻底。所有被检查单位建证率都能达到95%以上,但对没有建证的儿童未进行及时追踪,建证工作有遗漏不彻底。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一是管理率不高。绝大多数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不达标。二是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新生儿访视仍不规范,访视记录表存在漏项,如父母亲的职业、新生儿有无畸形、新生儿当前体重等未填写。三是质控不到位。各项目实施单位未对新生儿访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与质控,对失访的新生儿未及时跟踪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一是早孕建册率不高。孕产妇普遍存在流动性大,孕产妇早孕在外地产检,未能很好地掌握基本动态并及时追踪。均桥镇中心卫生院及双防所未上报辖区内孕情,大部分已上报孕情的单位未及时按要求动态更新;二是产后访视仍不规范。流泗仍然由男性村医对产妇进行7天内入户访视,仅简单的测量体温和血压,未详细观察乳房、切口、恶露、子宫复旧、产后抑郁等情况,不能按规范要求完成产后访视相关工作要求的内容;三是产后访视有遗漏。均桥镇中心卫生院出现1例产妇未进行产后访视;四是质控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对产后访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与质控,较多单位由村医进行孕产妇产后随访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公卫管理人员未对档案质量及真实性进行核实与质控,对村医未访视的产妇未及时进行核查及管理。
6.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
一是部分单位管理率不达标。老年人规范管理服务率流泗59.74%、大垅60.38%,未达62%的基础要求。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档案随访分类错误,体检表与同时段随访表填报内容不一致,真实规范性存疑;存在健康评价不全面,部分血压血糖高、腰围超标、心电图异常未进行评价;有的连续两次血压或血糖控制不满意未建议转诊;存在实际血糖值、用药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相符,电话核实有的患者随访次数有差异;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一是体检率偏低,大垅乡、流泗镇、凰村镇、马影镇、舜德乡、双钟镇卫生院重精患者体检率<50%。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体检表中未记录用药情况,无血常规、转氨酶或心电图报告单,个人信息补充表中未记录首次治疗时间或确诊日期。
8.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是传染病管理方面。年初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每月报告1例传染病病例,个别卫生院上报数尚未过半。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部分卫生院相关培训材料不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没有及时更新,演练可操作性不强。
9.卫生健康监督协管
部分单位协管工作文件、制度等资料有缺陷。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水平。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一是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方面。双钟镇卫生院和流泗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达标;个别卫生院存在体质辨识错误情况,出现平和质比例异常偏大;极个别单位存在健康记录服务表中的BMI值与体检表中记录值不符。
二是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方面。整体服务率偏低,仅双钟镇卫生院儿童中医服务率达标,大部分卫生院儿童体检时间未及时更新。
11.结核病(耐多药)患者健康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辖区内结核病管理患者都在服药治疗,部分卫生院未按县人民医院下发的通知单上的治疗方案进行管理,马影、均桥、流芳、城山存在档案填写不规范。
12.项目签约服务
各单位均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家庭医生培训,有签约服务相关材料,内容填写较规范,家庭医生签约率大多数单位已达标,但双防所、流泗镇、双钟镇普通人群签约率不达标,江桥重点人群签约率不达标。个别单位存在履约记录系统与纸质台账信息不符,电话回访少数对象服药情况与履约记录不一致,个别对象自述未履约的问题。各单位应统筹兼顾九江市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国贫系统及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台账,信息应同步更新,数据内容要准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对象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存在的问题均在本单位2023年整改意见书上,请各单位对照问题,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举一反三整改,及时上交整改报告材料。
三、评价综合排名及结果运用
(一)年度绩效评价综合排名情况
综合评价组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高93.68分,最低91.45分,平均92.4分。其中前六名分别为付垅乡卫生院、均桥镇江桥卫生院、武山镇卫生院、马影镇中心卫生院、流芳乡卫生院、张青乡卫生院,后三名分别为大垅乡卫生院、流泗镇中心卫生院、均桥镇中心卫生院。详见附件1。
(二)考核结果应用
依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卫字〔2023〕109号)《关于印发湖口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湖卫字〔2023〕110号)要求,年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年终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以半年度占30%、年终占70%方式计入综合总成绩。
2.绩效评价情况和排名在县内公开通报,评价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落实奖惩。
3.按照方案对排名前六名的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奖励。
4.对绩效评价结果后三名的项目实施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按比例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细化评价内容,合理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严格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并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绩效评价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报告上报委农卫股,对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走马观花、纸面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严格将整改落实成效纳入下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中,整改落实做到有研究、有方案、有台账、有成效、有佐证、有总结、有报告。
(二)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湖财社〔2022〕10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资料规范完善,委会计核算中心对会计凭证的合理性、逻辑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不规范支出。
(三)扛牢项目实施责任意识
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工作,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突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做细做实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与规范使用,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高项目知晓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夯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助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湖口县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2.湖口县2023年年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绩效考核评分及排名汇总表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湖口县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 ||||
|
项目单位 |
半年度评价得分 |
年终评价得分 |
总评分 |
排名 |
|
(按30%计入) |
(按70%计入) | |||
|
付垅乡卫生院 |
96.62 |
92.42 |
93.68 |
1 |
|
均桥镇江桥卫生院 |
95.4 |
92.06 |
93.06 |
2 |
|
武山镇卫生院 |
96.34 |
91.48 |
92.94 |
3 |
|
马影镇中心卫生院 |
92.79 |
92.62 |
92.67 |
4 |
|
流芳乡卫生院 |
95.88 |
91.15 |
92.57 |
5 |
|
张青乡卫生院 |
95.12 |
91.24 |
92.40 |
6 |
|
双钟防疫所 |
95.73 |
90.96 |
92.39 |
7 |
|
凰村乡卫生院 |
95.34 |
91.01 |
92.31 |
8 |
|
舜德乡中心卫生院 |
95.79 |
90.74 |
92.26 |
9 |
|
双钟镇卫生院 |
95.67 |
90.76 |
92.23 |
10 |
|
城山镇卫生院 |
96.32 |
90.22 |
92.05 |
11 |
|
均桥镇中心卫生院 |
93.5 |
91.13 |
91.84 |
12 |
|
流泗镇中心卫生院 |
95.94 |
90.03 |
91.80 |
13 |
|
大垅乡卫生院 |
95.79 |
89.59 |
91.45 |
14 |
附件2
湖口县2023年年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及排名汇总表
|
项目单位 |
项目管理(19分) |
资金 |
项目执行(51分) |
实施效果(20分) |
加分项(家庭医生技能竞赛) |
合计 |
排名 | ||||||||||||
|
档案管理 |
预防接种(3.5分) |
儿童孕产妇管理(7分) |
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18分) |
传染病与突发公卫(2分) |
结核病管理(2分) |
重精管理(2分)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签约 |
卫生 |
健康 |
重点人群管理效果(6分) |
知晓率(6分) |
满意率(8分) | ||||||
|
马影镇中心卫生院 |
19 |
6 |
2.48 |
3.3 |
6.49 |
17 |
2 |
1.9 |
1.8 |
1.58 |
7.9 |
1 |
1.87 |
6 |
6 |
8 |
0.3 |
92.62 |
1 |
|
付垅乡卫生院 |
18.96 |
5.9 |
2.5 |
3.5 |
6.23 |
16.8 |
2 |
2 |
2 |
1.73 |
8.1 |
0.8 |
1.9 |
6 |
6 |
8 |
0 |
92.42 |
2 |
|
均桥镇江桥卫生院 |
18.7 |
6.2 |
2.5 |
3.5 |
5.9 |
17 |
2 |
2 |
2 |
1.66 |
7.2 |
1 |
1.9 |
6 |
6 |
8 |
0.5 |
92.06 |
3 |
|
武山镇卫生院 |
18.45 |
6 |
2.43 |
3.2 |
6.15 |
16.8 |
2 |
2 |
2 |
1.51 |
7.6 |
1 |
1.94 |
6 |
6 |
8 |
0.4 |
91.48 |
4 |
|
张青乡卫生院 |
18.76 |
6 |
2.5 |
3.4 |
6.2 |
16.54 |
2 |
2 |
2 |
1.62 |
7.3 |
1 |
1.92 |
6 |
6 |
8 |
0 |
91.24 |
5 |
|
流芳乡卫生院 |
18.32 |
6.2 |
2.5 |
3.3 |
6.42 |
16.4 |
2 |
1.9 |
1.8 |
1.68 |
7.7 |
1 |
1.93 |
6 |
6 |
8 |
0 |
91.15 |
6 |
|
均桥镇中心卫生院 |
18.97 |
5.9 |
2.5 |
3.2 |
5.94 |
16.75 |
2 |
1.9 |
2 |
1.67 |
7.4 |
1 |
1.9 |
6 |
6 |
8 |
0 |
91.13 |
7 |
|
凰村乡卫生院 |
18.71 |
5.8 |
2.5 |
3.5 |
5.7 |
17 |
2 |
2 |
1.8 |
1.72 |
7.1 |
1 |
1.88 |
6 |
6 |
8 |
0.3 |
91.01 |
8 |
|
双钟防疫所 |
18.75 |
6 |
2.01 |
3.4 |
6.3 |
17.6 |
2 |
2 |
2 |
1.71 |
6.3 |
1 |
1.89 |
6 |
6 |
8 |
0 |
90.96 |
9 |
|
双钟镇卫生院 |
18.54 |
6 |
1.05 |
3.5 |
6.5 |
17.6 |
2 |
2 |
1.8 |
1.75 |
7.1 |
1 |
1.92 |
6 |
6 |
8 |
0 |
90.76 |
10 |
|
舜德乡中心卫生院 |
18.76 |
5.9 |
2.44 |
3.3 |
6 |
16.4 |
2 |
2 |
1.8 |
1.61 |
7.6 |
1 |
1.93 |
6 |
6 |
8 |
0 |
90.74 |
11 |
|
城山镇卫生院 |
18.83 |
6 |
2.5 |
3.5 |
6.22 |
15.55 |
2 |
1.9 |
2 |
1.52 |
7.3 |
1 |
1.9 |
6 |
6 |
8 |
0 |
90.22 |
12 |
|
流泗镇中心卫生院 |
19 |
6.1 |
1.9 |
3.2 |
6.06 |
16.75 |
2 |
2 |
1.8 |
1.7 |
6.2 |
1 |
1.92 |
6 |
6 |
8 |
0.4 |
90.03 |
13 |
|
大垅乡卫生院 |
18.84 |
5.9 |
1.71 |
3.5 |
5.9 |
15.97 |
2 |
2 |
1.6 |
1.65 |
7.3 |
1 |
1.92 |
6 |
6 |
8 |
0.3 |
89.59 |
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