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双防所,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市卫健委《2023年九江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任务清单》文件为纲,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的工作方针,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围绕“狠抓落实年”总体定位和“高质量发展”永恒主题,加快县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以基层为重点”的党领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将基层卫生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卫生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
2.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高质量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乡村振兴等服务,做好城乡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3.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倡导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强化基层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扎实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办事体验。
二、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试点。推动以条件成熟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2023年,坚持“争二保一”的目标,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拟建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
2.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根据省级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市、县级财政投入,重点发展中医、康复、骨伤、口腔、眼科、肛肠等特色科室,2023年争取每个乡镇卫生院完成至少1个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的目标。
3.开展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依据省市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建设标准》,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项目,2023年做到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4.继续实施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项目。继续组织实施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在2022年对口支援的基础上,2023年实现二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100%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依据《关于印发湖口县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施细则(2022—2025年)的通知》(湖卫字〔2022〕60号)文件,派驻服务工作质量作为对口支援医师晋升晋级依据并纳入二级医院综合考评,达到提高基层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5.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活动,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加大财政投入,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2023年,全县基层机构全面对照复评,确保100%达到基本标准,配齐常用诊疗设备;针对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2023年争资争项确保1所达到推荐标准并参照“社区医院”标准进行提标建设。
6.强化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依托江西健康云平台和九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智能医学影像技术赋能基层项目,扩大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试点。实施居民健康档案数据核查清理,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全面使用电子档案,积极推进基层医疗诊疗信息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7.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积极争取省市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项目,借鉴省级试验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工作经验,年终通过省级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三、持续做好基层新冠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1.做好基层机构重点传染病监测。进一步明确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救治能力监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情况监测,提升数据报送工作质量,清晰掌握新冠等重点传染病感染人群波动情况。监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救护车、供氧及血氧监测设备等配备情况,针对医疗救治资源短缺的积极提升确保达标。指导基层动态做好农村地区传染病救治资源保障工作。
2.提升基层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肠道门诊建设,救护车辆配备,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要求,强化药物、急救、制氧机等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诊断、救治和转运能力。
3.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做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体检及健康监测服务,实现新冠等传染病人早发现、早干预、早转诊。会同民政部门,持续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预警监测。依托国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对新纳入的防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动态管理,跟踪患病情况,及时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
2.落实健康帮扶重点措施。继续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救治对象及救治待遇政策。落实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防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保持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3.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要求,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改善设施条件,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4.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组织对基础还不牢靠、短板还比较突出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健康乡村振兴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1.强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系列宣传活动和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督,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完善监测通报和重点督查机制。加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全面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组织专家和技术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项目服务技术指导。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签约服务的有效形式,提高群众获得感。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强化高危老年人、不稳定慢性病患者定期预约复查,实现全程连续健康管理。
3.深化基层医防融合与双向转诊。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试点范围,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践探索。探索制定慢性病规范管理技术路线指南,明确慢性病在人员筛查、分类管理与健康服务、诊断与治疗、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要求。
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配套、拨付、结算和监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标准及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5元经费,重点用于基层,发挥保服务、稳队伍作用。完善项目评价方法,将服务质量+数量、城乡居民获得感、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重要指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提取中央、省级和县级配套资金的5%作为绩效资金,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绩效资金。
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把提升履约质量放在首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六个拓展”,即从原来的全科医生签约拓展到全科和专科医生共同签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签约拓展到二级、三级医院也参与签约,由公立医疗机构签约拓展到公立、民营机构共同参加签约,由团队签约拓展到医务人员个人和团队签约并举,从固定签约周期拓展到“固定﹢灵活”的签约周期,由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拓展到慢性病与传染病并重管理。根据签约居民不同健康需求,结合自身服务特点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供个性化服务。2023年实现普通人群签约率不低于45%,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75%,争取签约重点人群中40%的人群实行个性化签约履约服务。
2.提高家庭医生履约质量。开展家庭医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强化“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依托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提升家庭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及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充实家庭医生队伍,2023年实现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的比例达到100%。
3.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严格按照《江西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赣卫基层字〔2022〕14号)要求,开展组合式签约服务,落实县域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将至少三分之一的门诊号源和四分之一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对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就诊、检查、住院。
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全面保障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先预拨、后结算工作机制,确保40%的工作任务交给村医承担,并落实相关补助。
2.促进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全面发挥村卫生室功能作用。联合医保部门合理有效解决村卫生室医保报销资质,更好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3.优化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2023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拓宽乡村医生进入渠道。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大力吸引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
4.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将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管理纳入2023年对当地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确保各地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及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县级乡村医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补助资金及注册管理。
附件:2023年度湖口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任务清单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
2023年湖口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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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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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 |
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高质量发展 |
强化“以基层为重点”的党领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将基层卫生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卫生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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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高质量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乡村振兴等服务,做好城乡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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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
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倡导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强化基层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扎实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办事体验。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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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试点 |
推动以条件成熟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2023年,坚持“争二保一”的目标,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拟建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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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 |
根据省级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市、县级财政投入,重点发展中医、康复、骨伤、口腔、眼科、肛肠等特色科室,2023年争取每个乡镇卫生院完成至少1个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的目标。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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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
依据省市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建设标准》,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项目,2023年做到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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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项目 |
继续组织实施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在2022年对口支援的基础上,2023年实现二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100%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派驻服务工作质量作为对口支援医师晋升晋级依据并纳入二级医院综合考评,达到提高基层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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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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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 |
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活动,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加大财政投入,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2023年,全县基层机构全面对照复评,确保100%达到基本标准,配齐常用诊疗设备;针对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2023年争资争项确保1所达到推荐标准并参照“社区医院”标准进行提标建设。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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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
依托江西健康云平台和九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智能医学影像技术赋能基层项目,扩大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试点。实施居民健康档案数据核查清理,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全面使用电子档案,积极推进基层医疗诊疗信息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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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国家级 基层卫生健康 综合试验区 |
积极争取省市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项目,借鉴省级试验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工作经验,年终通过省级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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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基层新冠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
做好基层机构重点传染病监测 |
进一步明确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救治能力监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情况监测,提升数据报送工作质量,清晰掌握新冠等重点传染病感染人群波动情况。监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救护车、供氧及血氧监测设备等配备情况,针对医疗救治资源短缺的积极提升确保达标。指导基层动态做好农村地区传染病救治资源保障工作。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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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 |
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肠道门诊建设,救护车辆配备,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要求,强化药物、急救、制氧机等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诊断、救治和转运能力。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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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做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体检及健康监测服务,实现新冠等传染病人早发现、早干预、早转诊。会同民政部门,持续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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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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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预警监测 |
依托国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对新纳入的防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动态管理,跟踪患病情况,及时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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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健康帮扶重点措施 |
继续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救治对象及救治待遇政策。落实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防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保持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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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
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要求,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改善设施条件,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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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
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组织对基础还不牢靠、短板还比较突出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健康乡村振兴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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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 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 绩效 |
强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 |
组织项目系列宣传活动和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督,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完善监测通报和重点督查机制。加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全面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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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组织专家和技术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项目服务技术指导。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签约服务的有效形式,提高群众获得感。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强化高危老年人、不稳定慢性病患者定期预约复查,实现全程连续健康管理。 |
2023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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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医防融合与双向转诊 |
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试点范围,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践探索。探索制定慢性病规范管理技术路线指南,明确慢性病在人员筛查、分类管理与健康服务、诊断与治疗、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要求。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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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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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 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 绩效 |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 |
加强项目资金配套、拨付、结算和监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标准及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5元经费,重点用于基层,发挥保服务、稳队伍作用。完善项目评价方法,将服务质量+数量、城乡居民获得感、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重要指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提取中央、省级和县级配套资金的5%作为绩效资金,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绩效资金。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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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 |
把提升履约质量放在首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六个拓展”,即从原来的全科医生签约拓展到全科和专科医生共同签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签约拓展到二级、三级医院也参与签约,由公立医疗机构签约拓展到公立、民营机构共同参加签约,由团队签约拓展到医务人员个人和团队签约并举,从固定签约周期拓展到“固定﹢灵活”的签约周期,由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拓展到慢性病与传染病并重管理。根据签约居民不同健康需求,结合自身服务特点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供个性化服务。2023年实现普通人群签约率不低于45%,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75%,争取签约重点人群中40%的人群实行个性化签约履约服务。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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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家庭医生履约质量 |
开展家庭医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强化“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依托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提升家庭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及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充实家庭医生队伍,2023年实现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的比例达到100%。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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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 |
严格按照《江西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赣卫基层字〔2022〕14号)要求,开展组合式签约服务,落实县域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将至少三分之一的门诊号源和四分之一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对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就诊、检查、住院。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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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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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
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 |
全面保障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先预拨、后结算工作机制,确保40%的工作任务交给村医承担,并落实相关补助。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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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 |
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印发《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全面发挥村卫生室功能作用。联合医保部门合理有效解决村卫生室医保报销资质,更好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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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 |
继续开展2023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拓宽乡村医生进入渠道。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大力吸引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 |
202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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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
将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管理纳入2023年对当地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确保各地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及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县级乡村医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补助资金及注册管理。 |
2023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