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392090

2020年湖口县从农村卫生院公开选调 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7-31 19:49 责任编辑:湖口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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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经湖口县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农村乡镇卫生院选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

(一)选调职位

1.县人民医院5临床医生2名、护2名、影像医生1名;

2.县中医医院3名:中医医生1名、临床医生1名(病理科)、电子信息员1名;

3.县疾控中心1检验师1名;

4.双钟镇卫生院1名:药师(含中药类)1名。

(二)选调范围

农村卫生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资格:

1.政治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医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日以后出生)。取得对应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日以后出生),取得对应专业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1日以后出生);检验专业、影像专业、药学(含中药学)专业、护理专业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日以后出生),取得对应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日以后出生),取得对应专业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4年及以上,其中:按政策规定,医学定向生需在乡镇卫生院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转编后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10月1日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在定点医院进入隔离病房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人救治的医护人员不做工作年限限制。

4.执业资格要求: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相关专业人员:临床医学类专业须取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对应专业执业证,中医类专业须取得中医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对应专业执业证,影像医师须取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执业证,检验专业须取得检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护理专业须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护士证;电子信息类人员须取得助理职称;报考双钟镇卫生院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须取得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

5.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全日制中专以上或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及以上。

6.身体要求:心理健康、身体没有传染病及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

二、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布:在湖口政府网公开发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凡符合公开选调资格的人员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英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0年8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报名结束后,张榜公布报名名单。

(三)资格和加分审查2020年85日进行资格和加分审查,对已取得对应专业副高职称资格证的加4分,对已取得对应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证的加2分,加分依据以职称资格证为准;在定点医院进入隔离病房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人的救治或护理的医务人员加4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县级表彰的可以加4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可以加6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可以加8分,加分以表彰文件为准。

(四)岗位调剂当选调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选调职位数或无人报名时,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其他专业职位或放弃该职位名额。2020年8 6日予以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2020年8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

(六)考试:考试采用闭卷(不进行面试),考试时间:2020年 8815:001700,考试人员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赶到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湖口县第二中学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1.当选调职位考人数大于职位数时,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2.当选调职位考人数等于选调职位数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3.当选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在定点医院进入隔离病房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人救治的医护人员,然后按乡镇卫生院正式录用时间最早的优先选调(三支一扶服务期计算在内)。

三、相关要求

1.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选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当事人五年选调资格。

3、所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职数重新确定新的岗位等级,如没有相应岗位则降低岗位等级使用,如果是取得乡镇类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职称,不能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同时也不能作为报名条件。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湖口县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  0792-6332673(县人社局)

0792-6332179(县委编办)

0792-6380362(县卫健委)

湖口县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731

湖口县卫健系统面向农村卫生院选调专业技术人员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近期二寸

免冠照片

政治面貌


籍贯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及职 务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学历


执业类型


执业证书

取得时间


专业技术

资  格


取得资格证

时间


报考岗位


正式入职

乡镇卫生院

工作时间


学习和工作经历


乡镇卫生院

意见

院长签名:                 (公章)          2020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审查人(签名):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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