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双防所,县直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有效落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九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卫基层字〔2022〕17号)要求,我县于2023年1月3日—6日,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评价情况
(一)2022年度工作概况
2022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始终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目标,多措并举、系统发力,努力实现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良好开局,从江西省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各项目实施单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现场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指标优于往年同期,各项目实施单位之间比学赶超、相互竞争氛围浓厚,差距逐步缩小。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进入快车道,保持了稳中有升良好态势,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扎实落实国家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细化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服务单价,全面落实按质按量付费,结算资金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挂钩,在县域内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政策,不再按照分配项目人口数进行资金拨付依据,年终按照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方式进行考核拨付,建立竞争体制,全面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服务质量。
2、“互联网+”助力家庭医生签约高质量发展。依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搭建家庭医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线上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线上实时记录的服务行为,做到了给家庭医生繁杂的工作松绑、给服务对象便捷地获取自身健康信息。后期我县将继续加强区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打通家庭医生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同医疗机构诊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等数据通道,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3、加强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聚焦重点,打通堵点,攻克难点,有力推动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扩面提质增效,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守门人”作用,通过上门巡诊、入户随访等有效方式,关口前移,台账管理精准施策,靶向服务。推动了项目工作从数量到质量到效果的层级转换。做细做实免费体检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体检结果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信息提示、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提供纸质体检报告等多种形式告知老年人体检结果,落实个性化健康教育和指导。特别是对在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做到及时告知、跟踪随访、转诊,最大程度发挥“早发现、早治疗”作用。
4、医防融合工作成效逐步呈现。在实施“湖口县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以“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为依托,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理念、职责、管理、服务、队伍、场所、流程、信息、考核绩效”十个方面医防融合,既提高基层门诊就诊率、慢性病健康管理率与控制率,又降低重大疾病发生率,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满意度。
5、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目实施单位均实行了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调度,选优配强配齐了公共卫生科力量,工作人员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更加熟悉,整体服务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及档案动态更新情况: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档案229234份,建档率100.76%,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38914份,规范化建档率105.02%,健康档案动态更新130013份,动态更新率56.72%,整体工作稳步提升。
2、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2022年度已体检并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22734人,管理率79.21%,规范健康管理22395人,规范管理率78.03%,较2021年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20979人,管理率66.69%,从人数上和规范管理率上均有较大提升。
3、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情况:2022年度任务数13800人,已管理高血压患者16880人,任务完成率122.32%,其中规范管理10619人,规范管理率76.95%,最后一次血压控制满意人数15712人,控制满意率93.08%,均超标准完成任务要求。
4、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情况:年度任务数3900人,已管理糖尿病患者5076人,任务完成率130.15%,其中规范管理3292人,规范管理率88.41%,最后一次血糖控制满意人数4059人,控制满意率79.96%,均超标准完成任务要求。
5、儿童健康管理情况:新生儿访视1275人,访视率75.13%,较2021年新生儿访视率56.23%有明显提升;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232人,管理率54.52%,较2021年管理率45.16%有明显提升,但距85%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产生的原因是近几年出生率明显下降。
6、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早孕建册944人,早孕建册率55.63%,较2021年787人,早孕建册率31.3%有明显提升;产后访视1135人,产后访视率66.88%,较2021年1061人,产后访视率42.2%,有明显提升,但距90%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登记在册1321人,规范管理1290人,规范管理率97.65%,达到规范标准。
8、中医药服务情况:老年人中医药服务22477人,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78.32%,较2021年老年人中医药服务20799人,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66.12%,有较大提升;0-3岁儿童中医服务3952人,儿童中医管理率38.75%,较2021年儿童中医管理率29.84%,有所提升。但距儿童中医服务距77%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9、结核病患者管理情况:2022年上级下转120人,均100%进行了规范管理。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2022年度全人群签约147041人,签约覆盖率64.63%,较2021年全人群签约136877人,签约覆盖率47.78%指标明显提升,其中:重点人群签约78660人,签约覆盖率91.29%;残疾人签约5885人,签约覆盖率83.2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8704人,签约率93.69%,计生特殊家庭签约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各项指标均达标。
11、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协管等均按要求开展。
二、各单位存在问题
相较于2021年同期,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整体工作有较大提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各项目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问题,现将各项目实施单位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项目管理
1、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还不够细致准确,存在指导性不强、目标不明确、可执行度低,部分项目缺少等。例如:部分单位绩效评价方案中未将本单位从事公共卫生相关的工作人员纳入目标考核管理,没有工作目标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质控工作肤浅化、表面化;对村级督导及绩效评价存在扣分自由化、人情化,不能体现绩效评价指挥棒效果;
2、整体项目宣传不到位。存在部分单位未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活动记录不完善,未做到活动宣传常态化,推一步走一步,主动宣传意识不强。
3、问题整改形式化、不彻底。部分单位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形式整改、纸面整改的情况,老问题循环出现。
4、方案掌握不到位、学习主动性缺乏。一是第三版方案不熟悉。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公卫科工作人员对第三版方案一知半解,不能很好地指导和调度工作;二是学习培训工作不实、动力不足。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线线下学习和考试工作存在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工作人员学习不够主动,参加培训的人员对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扎实,考试成绩不理想。
(二)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执行不严格。多数单位未将2022年财政局和卫健委联合下发的《湖口县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湖财社〔2022〕10号)文件打印存档备查,并根据细则制定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能严格按照细则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不能做到最大化。
2、专项资金支出比例不合理、分摊标准不细致。专项资金依然存在人员支出占公共卫生支出比例过大,公用支出分摊比例较高,有的达80%以上,且不同程度存在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弥补人员经费补助现象。
3、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拨付乡医公卫资金不及时,未达到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拨付乡医第一笔资金的要求。我委3月26日下达第一笔资金,大部分单位均于5月至6月拨付乡医第一笔资金,与考核要求有差距。在下个年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预拨。
4、资金支出凭证佐证有缺陷。部分单位公共卫生健康宣传材料管理不到位,出入库登记不及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耗材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登记,确保试剂耗材管理规范,资金支出凭证佐证完善。
5、预算执行不到位。2022年大部分单位公卫资金支出均超预算支出,要求各单位做到预算和预算执行相统一,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不规范。接诊记录大多数找不到对应的门诊日志,填写也很笼统,存在缺项未填写、处置计划无具体用药情况。出现少量雷同记录,以及不合逻辑的记录。二是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个别单位不达标。双防所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仅为46.46%,未达到50%标准要求。
2、健康教育
一是仍有少数单位未将健康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无纸质材料),个别单位未对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部分单位资料凌乱未装订成册。二是部分单位健康知识讲座缺乏有效的效果评价,出了调查问卷的也没有改卷评分,知晓率来源不清;讲座活动无材料发放登记表。少数村卫生室未按要求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或已开展相关活动但材料未归档。三是部分卫生院宣传栏完全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海报代替,部分健康教育宣传栏无落款和期次,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宣传栏,缺少更换记录。四是大部分卫生院都能自行印制12种以上的宣传材料,但仍有少数单位不能提供相应数量的宣传材料。五是少数单位影音播放无印证图片。六是少数单位没有控烟劝阻员,没有工作印证材料,部分单位没有设置吸烟区或是吸烟区设置不合理,没有吸烟区指引标识。
3、预防接种
一是查漏补种工作有待加强。电脑查阅部分接种门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低于90%,查漏补种工作存在缺陷,要求各接种门诊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二是建证工作不彻底。所有被检查单位建证率都能达到95%以上,但对5%以下没有建证的儿童未进行追踪,要求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儿童情况,告知家长并督促尽快办理。
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一是新生儿家庭访视存在流程不规范。新生儿家庭访视后未及时建立档案,导致重复建档现象,部分单位无新生儿访视台账,个别乡镇档案记录的出生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仅少数单位及时发放《母子保健手册儿童分册》;二是0-6岁儿童管理规范性不高。尤其是0-3岁儿童未按儿童年龄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频次现象普遍存在,很多较大年龄的常住儿童未享受国家儿童公卫政策,超过体检时间的儿童未及时通知体检,或接受体检后未及时录入体检结果;三是存在基础硬件设备设施不足。超半数医院无婴幼儿专用测量工具,比如卧位身高体重测量仪、儿童身高测量尺等,用成人体重秤测量儿童身高、体重,误差很大,导致很多儿童的体检数据不符合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四是儿童保健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兼职情况普遍。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对儿童保健知识掌握不够,部分辖区的儿童管理过度依赖乡村医生,不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一般规律,电子档案有很多生长发育不符合儿童发育的一般规律,对生长发育偏异儿童及高危儿也不能进行及时甄别、转诊。很多机构的儿管员身兼数职,不能很好地完成儿童健康管理情况,辖区内儿童“脱管”情况严重;
5、孕产妇健康管理
一是早孕建册率不高。孕产妇普遍存在流动性大,孕产妇早孕在外地产检,未能很好地掌握基本动态并及时追踪;二是产后访视仍不规范。部分单位由男性村医对产妇进行7天内入户访视,仅简单的测量体温和血压,未详细观察乳房、切口、恶露、子宫复旧、产后抑郁等情况,不能按规范完成产后访视相关工作要求的内容;三是质控工作有缺陷。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对产后访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与质控,较多单位由村医进行孕产妇产后随访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公卫管理人员未对档案质量及真实性进行核实与质控,对村医未访视的产妇未及时进行核查及管理;四是资料不完善、考核不到位。产后访视工作规范性不够,建立台账不细致,产后访视不建议男性村医单独做,访视人员不专业不固定。要求定期对孕产妇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质量要与绩效挂钩,提升服务质量。
6、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
一是部分单位管理率不达标。老年人规范管理服务率双钟院未达标,仅为60.7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流泗、城山、凰村、张青、大垅、马影等单位均未达61%的标准,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城山、流泗、凰村、张青、马影、大垅等单位未达61%的标准。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档案随访分类错误,体检表与同时段随访表填报内容不一致;存在辅助检查不全,部分人群未测双侧血压;存在健康评价不全面,部分血压血糖高、腰围、心电图未评价;存在有的患者实际血糖、用药与记录不相符,少量患者说未去过村卫生室测血压血糖,但随访表中有4次门诊随访等问题。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存在体检率依旧偏低,个人信息补充表不完善的情况,随访分类错误,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8、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是传染病管理方面。年初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每月报告1例传染病病例,个别卫生院上报数尚未过半。要求各单位每季度进行疫情分析和整理归档,结合季节传染病的情况去上报传染病,而不是都是感染性腹泻。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卫生院相关培训材料不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没有及时更新,演练可操作性不强。要求传染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相结合,指派专人统一管理,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预案和措施,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9、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
存在部分单位的协管工作文件、制度等资料有缺陷;部分卫生院巡查工作未完成。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对协管工作重要性引起高度的重视,不断提高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一是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方面。档案质量较往年有明显的提高,但双钟卫生院服务率没有达标;城山卫生院及舜德卫生院部分档案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未根据体质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极个别村医存在指导处方和体质辨识错误情况。二是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方面。整体服务率偏低,仅双钟防疫所儿童中医服务率达标。
11、结核病(耐多药)患者健康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辖区内结核病管理患者都在服药治疗,但都未按县人民医院下发的通知单上的治疗方案进行管理,也未按随访的时间进行规定填写治疗记录卡。
12、项目签约服务
一是资料方面。个别卫生院存在履约频次不够、缺乏健康指导、台账更新不及时、资料归档混乱等问题;二是抽查电话核实情况。存在电话回访少数对象服药情况与履约记录不一致,个别对象自述未履约的问题。
三、评价综合排名及结果运用
(一)年度绩效评价综合排名情况
督导组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折算满分100分,最高94.88分,最低86.84分,平均89.95分。其中前三名分别为双防所、付垅乡卫生院、均桥镇江桥卫生院,后三名分别为舜德乡中心卫生院、凰村乡卫生院、均桥镇中心卫生院。详见附件1。
(二)考核结果应用
依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卫字〔2022〕110号)《关于印发湖口县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湖卫字〔2022〕138号)要求,年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年终绩效评价得分以半年度占30%、年终占70%方式计入年终绩效评价总成绩。详见附件2。
2、绩效评价情况和排名在县内公开通报,评价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落实奖惩。
3、按照方案对排名前六名的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奖励。
4、对绩效评价结果后三名的项目实施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细化评价内容,合理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严格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并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绩效评价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报告上报委农卫股,对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走马观花、纸面整改的单位严格进行通报,严格将整改落实成效纳入下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中,整改材料做到有方案、有台账、有成效、有佐证、有总结、有报告。
(二)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22〕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资料规范完善,委会计核算中心对会计凭证的合理性、逻辑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将其他项目费用列入公卫专项资金支出的现象。
(三)扛牢项目实施责任意识
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工作,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突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做细做实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与规范使用,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高项目知晓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夯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湖口县2022年年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及排名汇总表
附件2:湖口县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湖口县2022年年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分及排名汇总表
|
项目单位 |
项目管理(11分) |
资金管理(16分) |
项目执行 |
合计 |
排名 | |||||||||
|
档案管理 |
儿童孕产妇(14分) |
老高糖(22分) |
预、传、结项目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重精项目(2分) |
签约服务 |
卫生协管(1分) |
健康教育 |
知晓率、满意度(2分) | |||||
|
双钟防疫保健所 |
10.4 |
14.9 |
3.7 |
13.45 |
21.2 |
11.3 |
5.6 |
1.75 |
4.7 |
1 |
4.88 |
2 |
94.88 |
1 |
|
付垅乡卫生院 |
10.7 |
15.07 |
3.5 |
13.07 |
21.2 |
11.6 |
4.16 |
2 |
4.7 |
0.9 |
4.63 |
2 |
93.53 |
2 |
|
均桥镇江桥卫生院 |
10 |
15.01 |
3.5 |
12.38 |
21.54 |
10.5 |
3.52 |
2 |
4.5 |
0.8 |
4.68 |
2 |
90.43 |
3 |
|
武山镇卫生院 |
10.4 |
15.04 |
3.3 |
12.49 |
21.1 |
10.5 |
3.6 |
1.75 |
4.4 |
1 |
4.8 |
2 |
90.38 |
4 |
|
流芳乡卫生院 |
10.4 |
15.16 |
3.4 |
12.23 |
20.4 |
10.9 |
3.74 |
1.75 |
4.5 |
1 |
4.73 |
2 |
90.21 |
5 |
|
双钟镇卫生院 |
10.2 |
15.02 |
3.3 |
13.03 |
20.02 |
10.5 |
4.43 |
1.87 |
4.3 |
0.9 |
4.6 |
2 |
90.17 |
6 |
|
流泗镇中心卫生院 |
10.2 |
14.91 |
3.7 |
12.92 |
19.31 |
10.5 |
4.38 |
1.5 |
4.6 |
0.8 |
4.73 |
2 |
89.55 |
7 |
|
张青乡卫生院 |
9.3 |
15.22 |
3.5 |
12.37 |
20.16 |
10.8 |
3.76 |
1.88 |
4.6 |
1 |
4.73 |
2 |
89.32 |
8 |
|
大垅乡卫生院 |
10.4 |
14.96 |
3.3 |
12.26 |
19.49 |
11.3 |
3.6 |
1.75 |
4.6 |
0.9 |
4.75 |
2 |
89.31 |
9 |
|
马影镇中心卫生院 |
10.3 |
15 |
3.4 |
13.14 |
19.91 |
10.4 |
3.81 |
1.88 |
4.2 |
0.7 |
4.55 |
2 |
89.29 |
10 |
|
城山镇卫生院 |
10.2 |
14.93 |
3.3 |
12.38 |
20 |
10.8 |
3.8 |
1.75 |
4 |
0.9 |
4.53 |
2 |
88.59 |
11 |
|
均桥镇中心卫生院 |
10.3 |
14.85 |
3.2 |
11.8 |
20 |
10.9 |
3.98 |
1.88 |
4.2 |
1 |
4.38 |
2 |
88.49 |
12 |
|
凰村镇卫生院 |
10.2 |
14.86 |
3.4 |
12.23 |
20.03 |
10.8 |
3.52 |
1.63 |
4.3 |
0.9 |
4.5 |
2 |
88.37 |
13 |
|
舜德乡中心卫生院 |
10.4 |
14.88 |
3.3 |
12.28 |
18.8 |
10.5 |
3.22 |
1.88 |
4.2 |
0.8 |
4.58 |
2 |
86.84 |
14 |
附件2:
湖口县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
项目单位 |
半年度评价得分 |
年终评价得分 |
总评分 |
排名 |
|
双钟防疫保健所 |
93.40 |
94.88 |
94.44 |
1 |
|
付垅乡卫生院 |
93.56 |
93.53 |
93.54 |
2 |
|
均桥镇江桥卫生院 |
94.79 |
90.43 |
91.74 |
3 |
|
武山镇卫生院 |
93.35 |
90.38 |
91.27 |
4 |
|
流芳乡卫生院 |
90.25 |
90.21 |
90.22 |
5 |
|
双钟镇卫生院 |
90.14 |
90.17 |
90.16 |
6 |
|
大垅乡卫生院 |
91.44 |
89.31 |
89.95 |
7 |
|
张青乡卫生院 |
91.26 |
89.32 |
89.90 |
8 |
|
流泗镇中心卫生院 |
90.26 |
89.55 |
89.76 |
9 |
|
城山镇卫生院 |
89.78 |
88.59 |
88.95 |
10 |
|
均桥镇中心卫生院 |
90.00 |
88.49 |
88.94 |
11 |
|
马影镇中心卫生院 |
90.41 |
88.29 |
88.93 |
12 |
|
凰村镇卫生院 |
89.76 |
88.37 |
88.79 |
13 |
|
舜德乡中心卫生院 |
89.74 |
86.84 |
87.71 |
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