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4129

湖口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11-18 14:51 责任编辑:湖口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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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是国家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和保障工程,是实现农村政策法规宣传、农业知识普及、文化教育、信息传播、气象播报、文化娱乐的重要工具和载体,是党和各级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尤其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扎实推进我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根据《江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2020年)》(赣办发〔2015〕32号)以及《江西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赣广技字〔2020〕3号)文件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提出的“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完善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大力发展我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效能,切实把应急广播打造成传达党委政府声音的“扩音器”,传送科技文化知识的“快递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服务台”,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湖口经济社会大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2年10月底前,全县共建成1个县级应急广播平台、12个乡镇级应急广播平台、117个村级应急广播平台,2023年10月前全县各社区(村庄)至少建一个应急广播平台,并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进行相应改造,做到凡是有社区(村庄)的地方就有应急广播。到2022年底,将应急、政法、文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行业接入,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满足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应急与宣传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通过有线数字电视播出系统、无线调频广播系统、大喇叭系统、融媒体、新媒体系统等多种方式,实现应急广播信号在全县最终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

三、技术标准

在应急广播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应急广播系体系统总体技术规范》等11项技术标准,采购的应急广播设备,须具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检测机构出具的应急广播设备测试认证报告。乡镇、村应急广播系统要通过江西广电网络有线方式实现在内网互联互通,严禁擅自采用小调频方式建设,确保安全播出无责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1.第一建设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完成县级平台建设,并在双钟镇选取1-2个村做试点建设工作,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7月底前完成双钟镇(含1-2个试点行政村)应急广播二、三级平台建设工作,努力为全县全面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和应用经验。

2.第二建设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建设任务要求,确保到2022年10月底完成12个乡镇、117个行政村应急广播体系二、三级平台建设。

3.全面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完成全县所有社区(村庄)平台实施建设。

4.建设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工程竣工后,由县文广新旅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村(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等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是否满足最初的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是否具备应有功能等内容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为全民提供应急广播服务,是党和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出的郑重承诺。湖口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文广新旅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2.密切配合、高效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县文广新旅局要积极做好上下衔接沟通工作,精心组织好工程实施;工程建设实施主体单位要高度负责,扎实做好设备排查安装、维护管理,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把好设备、器材的选型和采购关,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各乡镇和村级组织要主动履行职责,科学选好广播设备安装点,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3.多措并举,落实经费。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四级平台建设资金由中央及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一般国债资金解决。自2022年起,应急广播县级平台运行维护经费由上级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乡镇、村运行维护经费由乡镇予以解决,以确保应急广播体系正常高效运转。

4.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切实做好应急广播体系建成后的后续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长期发挥作用。坚持“上级优先、应急优先”的原则,规范播出内容信息管理,每天重要时段必须优先安排播出中央、省、市、县重要新闻节目,工程建设实施主体单位要确保应急广播后续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工作,并加强对应急广播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规范管理,提高专业技术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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