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45450

关于印发《“喜迎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 ”全县广场舞展演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及《“喜迎二十大,颂歌献给党”全县群众 歌咏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2 11:05 责任编辑:湖口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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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喜迎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全县广场舞

展演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将在北京胜利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情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充分展示新时代全县人民深厚的爱党爱国情怀和奋力挺进“全省十强”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现我县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文旅活县”发展思路,按照“缤纷湖口文化活动”总体安排,结合第八届江西艺术节活动要求,特举办全县广场舞展演比赛比赛活动。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乡(镇)文化站、县音乐舞蹈协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馆,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参赛对象

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群众文艺团体。每个乡(镇)须各组织3支以上队伍,县直各部门、单位原则上组织1支以上队伍参赛,鼓励各群众文艺团体踊跃参赛。

三、比赛形式

分乡镇、县城两个片区分别评奖。两个片区均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乡镇片预赛分上、中、下三个赛区;县城片(含双钟镇)预赛不分赛区。两个片区均按所有参赛队得分高低排序,各选出18支舞蹈队进入决赛。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各乡(镇)参赛队到所在乡(镇)文化站报名(含双钟镇),县城片区到县文化馆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1、预赛时间与地点

(1)乡镇片(双钟镇划为县城赛区)预赛时间:

上片(城山、舜德、流芳):6月21日;地点:流芳豆文化产业园广场;

中片(武山、均桥、付垅、马影):6月22日;地点:付垅青阳腔保护传承基地;

下片(流泗、大垅、凰村、张青):6月23日地点:流泗瑞龙公园停车场;

(2)县城片预赛时间:6月25-26日;地点:县文体中心北广场。

2、决赛时间与地点

(1)乡镇片决赛时间:6月30日;地点:县文体中心北广场。

(2)县城片决赛时间:7月1日;地点:县文体中心北广场。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舞蹈不限舞种,应以“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民族精神,突出时代感,具有湖口地域特色。音乐节奏鲜明,热烈欢快,动作设计优美,表演整齐一致;服装、造型符合广场舞表演形式(原创可以加分)。时长以4分钟左右为宜,不超过6分钟;

2、每支队伍不少于12人,队员年龄不限,但应无重大疾病,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比赛;

3、参赛队伍须自行化妆,自备服装、道具、伴奏音乐,自备交通工具;

4、所有参赛队均须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除上台表演时间外,均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防控间距。表演完毕立即离开比赛现场,不得逗留、扎堆;

5、所有参赛队在比赛之前均须签订安全协议。

七、奖项设置

1、县城、乡镇两个片区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奖励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各3,000元,三等奖各2,000元,优胜奖各1000元。所有获奖队均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喜迎二十大,颂歌献给党”全县群众歌咏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乡(镇)文化站、县音乐舞蹈协会

二、参赛对象

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全县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全县中小学生及城乡居民均可参赛。

三、比赛形式

1、演唱形式:独唱、对唱、小组唱、小合唱等。民族、美声、流行等唱法不限。

2、参赛曲目:应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歌唱祖国秀美河山、人民幸福生活,以及表现我市我县风土人情及新时代巨大变化的经典歌曲和新创歌曲,鼓励原创歌曲或创新改编歌曲。报名时须提供演唱曲目以供审查,原创歌曲还须提供词曲谱。

3、赛制: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不分赛区,不分年龄段)。预赛按得分高低取前24人(组)左右进入决赛。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县文化馆(可电话报名)。

联系人:曹佳佳(电话:18270699965)。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1、预赛时间与地点

预赛时间:8月20-21日;

预赛地点:县文体中心北广场。

2、决赛时间与地点

(1)决赛时间:8月27-28日;

(2)决赛地点:县文体中心北广场。

六、奖项设置

1、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2、一等奖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各1,500元,三等奖各1,000元。优胜奖各500元。

3、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并成为县文化馆签约歌手,优先参加全县文艺演出活动。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县文化馆联系。联系人:孟君(电话:1375523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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