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4100

湖口县黄梅戏剧团(博物馆)单位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1-22 16:32 责任编辑:湖口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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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黄梅戏剧团(博物馆)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黄梅戏剧团(博物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湖口县黄梅戏剧团(博物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概况:湖口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于一九五六年六月成立,历经五十个春秋,是一个拥有演员整齐,设备上乘, 以黄梅戏、青阳腔为主,歌舞为辅的专业文艺团体,深受人民群众喜爱,被誉为鄱阳湖畔一技绚丽的艺术奇葩。

    五十年来,湖口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先后招收五批演职员,不仅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而且成为培养艺术人才的摇篮,为省、市文艺团体和文化界输送了德才兼备艺术骨干,演员阵容中人才辈出。

    在近五十年中,湖口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共创作、移  植、编导,演出300余本传统和现代戏,曾多次代表九江  地区参加全省戏剧汇演,并多次获奖,经常活跃于华东地区,多次赴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东等省演出,受到各地观众青睐。

    湖口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久盛不衰,首先得益于党和政府以及上级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剧团的建设都倾注了深切的关爱,一九九九年五月江西省文化厅授予湖口县“戏曲之乡”荣誉称号,同年十月文化  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荣誉称号。

    湖口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 将继续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演出质量,奉献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职能:湖口县黄梅戏剧团 (博物馆)是一个继承传统、努力进取、富于探索追求高水平的表演艺术团体。而比这些 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黄梅戏为广大人民群众带去了欢声笑语。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湖口县黄梅戏剧团。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  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00.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70.39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500.31万元,较2021年增加46.8万元,增加10.32%,主要原因是:控制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00.31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500.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0.31万元,较2021年减少23.5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指标回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0.3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18万元,决算数为50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473.18万元,决算数为49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主要原因  是:增购流动舞台车及人员费用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4.62万元,较2021年减28.87万元,减少6.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91万元,较2021年增加27.06万元,增长100.78%,主要原因是:下乡公益演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9万元,较2021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60.21%,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47.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增购流动舞台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25万元,减少69.44%,其中:

    (一)因公出国 (境) 支出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预算。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25万元,减少69.44%,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标准和次数。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及人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流动舞台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因此无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二、支出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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