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组织成立应对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组长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组成。经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牵头落实上级旅游应急工作要求,制定县域旅游应急预案,建立联动、信息报送及责任追究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处置流程,协调各单位配合县文广旅局开展救援,报送信息并监测舆情,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报送救援进展及处置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范围,适时向辖区内旅游企业及广大旅游者发布旅游安全警告或警示信息;牵头开展事件处置后总结评估、经验推广、责任认定,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并指导对本辖区内旅游经营单位进行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监督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经营单位
各旅游经营单位应落实上级文旅部门应急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完善;结合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预警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培养应急处置人员,常态化监测涉旅安全风险;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