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034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3 14:17 责任编辑: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退役军人部门直接服务的退役军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全县退役军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主动公开信息。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报送、业务经验总结、政策解读发布,既注重报纸等传统媒体,又注重网站等新型媒体。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方式和途径广泛不间断宣传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年共在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59,其中政务动态35条,通知公告4条,信息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专门成立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按要求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专门设立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政府的检查督导,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投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中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征求意见不够经常;四是回应社会关切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持续加大对各项民政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抓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信息,切实保障公众获得信息的权利。

1.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在现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公示、公开听证、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夯实工作基础。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在现有政策解读形式的基础上,开始试行图解政策。

3.加强征求意见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2023年,我局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就当前民政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