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紧扣工作职责,以“尊崇”为导向,以夯实基层为抓手,聚焦尊崇强服务,守正创新出特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中心工作有力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湖口县作风建设“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促进党员干部“作示范、勇争先”专项行动开展好。做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通报,通过学习,切实在感受伟大成就中坚定了信念信心,增强了大家对党忠诚、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铸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底线。
2.扎实推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局党组高重视“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先后制定了“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方案、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主要工作清单,组织中心组学习及专题学习,严格按照“四强支部”“星级创评、分类定级”评定标准开展工作,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
3.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抓好全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健康报告及外出报备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小区防控要求,扎实做好摸排工作。
4.认真落实其他各项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严格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自查及整改工作;以及节能减排、健康促进机关创建、“五型”机关建设、凰村镇花园村防返贫等各项中心亦稳步落实。
(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推进
1.持续稳步推进全国“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21年县、乡级 服务中心(站)创建率已达100%,村级服务站创建率已达80%。2022年将持续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完成剩余20%村级服务站创建工作。
2.持续推广“尊崇工作法”。切实把“尊崇工作法”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的着力点,坚持“尊崇”导向。围绕好“七个一”主要内容及九个一工作台账,不断夯实“尊崇”根基,同时对标对表,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全县“一周一活动”“一月一堂课”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切实提升了“尊崇”成效。
3.着力推进“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疫情防控、防汛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截至目前“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共计参与志愿服务2300人次,为社会贡献属于退役军人的一份力量。
4.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积极开展九江市中小学双拥和国防教育特色“红星班”创建工作,经过县级申报,市级审批,湖口县一共有6个班级获得首批双拥拥和国防教育特色“红星班”授牌,同时评选出三位“红星班”讲师。全力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工作,经过前期申报、审核,湖口一共评选出6名“最美退役军人”,其中流泗镇莲花村党支部书记廖旭东被评为全市“最美退役军人”(全市15名),教体局武山学校教师邹青被评为全省“最美军嫂”(全省仅10名)。
5.认真做好安置就业工作。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档案审查和接收报到工作(今年已接收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集中补缴收官工作;认真落实我县军休干部和遣属(共4人)“两个待遇”,切实做好军休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及时发放2021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5.4万余元。持续做好社保接续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集中补缴攻坚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2022年3月为1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了社保接续工作。进一步摸清了我县退役士兵基本就业情况、就业能力的底数,完善相关台账。积极帮扶我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积极与劳动就业局、园区企业对接,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半年来共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有35人。
7.扎实做好优抚褒扬工作,有序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截至2022年7月22日共维护档案4022人(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计6626人),审核通过人数3870人。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动态管理要求,做好按月上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022年已下发优抚资金720.22万元;严格落实各类医疗优待政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21.32万元、医疗补助33.01万元。有序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投入资金35.6万元,完成了全县16处零散烈士墓修缮以及武山镇邹觉民烈士纪念碑、江桥大捷纪念碑、陶家烈士纪念碑、横山纪念碑等6处纪念设施维修工作;完成《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大全》编纂资料上报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烈属活动,为烈属开展专项义诊服务活动;有序组织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