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3044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1 17:19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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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下属二级机构湖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湖口现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6人(含退二线2人);湖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在职人数8人。

第二部分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25.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9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2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9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余351.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42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9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1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上年结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9万元。项目支出118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25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074.1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1万元。项目支出85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8.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11万元,增长3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按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有志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2.立项依据:根据赣府厅(2013)7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30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0万元

    (二)公务接待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来往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支出: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三)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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