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664.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3万元,较2020年减少761.03万元,下降95.81%;本年收入合计2631.27万元,较2020年增加541.37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服务站工作经费和上级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31.2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66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64.57万元,较2020年减少219.66万元,下降0.083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205万;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33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全部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64.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2.4万元,决算数为266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3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9万元,决算数为25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8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56%,主要原因是:上级医疗补助资金有增加。
(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抗疫特别国债用于自收自支退役军人机关养老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4.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4.93万元,较2020年增加109.14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3名导致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7万元,较2020年减少84.37万元,下降69.7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税金及附加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0.76万元,较2020年减少208.52万元,下降9.14 %,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及为退役军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5.3万元,较2020年减少5.22万元,下降98.4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5.3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5.31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9批,累计接待2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疫情原因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万元,降低70.96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6.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3.86%。
组织对“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优抚对象的抚恤资金和生活补助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和医疗费补助及时缴纳;退役士兵安置有关资金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服务对象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改善了生活质量,提高了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要求,以突出“尊崇”为工作核心,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夯实党建“三化”基础,大力推进“尊崇工作法”,开展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高质量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及时排查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增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部门履职效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湖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本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单位预算,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 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 10人;2021年末实有人数 13人。
本单位2021年资产总额为53.4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84万元,固定资产28.17万元,其他资产1.46万元。本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购置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的流程来操作;对购入的资产能及时入资产账务,并建立资产明细卡片;由专人负责进行资产进行管理,避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流失现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服务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
3、全面落实政策,依法兑现相关待遇,坚决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宣传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做实做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听取意见、解释政策等各项服务工作。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支持部队建设,营造浓厚双拥工作氛围,保障我县优抚双拥工作正常开展,设置拥军优抚慰问经费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关经费,不断提升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法》以及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复退军人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及管理教育、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双拥工作经费(含“八一、春节”两节慰问金)、退役军人服务保险体系建设等7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796.2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21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支出778.31万元。①、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预算资金支出842.40万元。②、按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90万元、卫生健康 支出22.5万元。③、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6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688.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1、数据指标:重大节日(春节、八一)慰问驻县部队各4个,为全县1842名重点优对象发放慰问金92.1万元。为97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时为29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解困资金;2021年度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86人;建立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2、质量指标:发放标准全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3、时效指标: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二)履职效果情况:使退役士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到政策给予的关怀。
(三)社会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6%。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坟项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尚未形成一套高效及时的运行制度,不利于退役军人专项事务的开展。
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员由各单位转隶而来,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之人手少,工作量大,都是身兼数职,缺乏系统学习和培训,对各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不足,把握不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整体评价,我局进一步掌握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局对外公示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湖口县2021年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自评报告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财政及时将预算资金拨付,确保进一步加强湖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经费予以统筹保障。有效的提高了我县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奠定基础,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对口的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高标准完成此次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级项目预算资金40万,根据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出发,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全县1中心161个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服务保障体系工作经费40万元 (湖财预指【2021】2号文件)。全面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一中心两站”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县财政安排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4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9号文件执行到位,2021年县财政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40万元,为全县1中心161个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服务保障体系经费,2021年当年支出15.33万元,剩余部分2022年支付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各乡镇服务对象人数,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在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纪检监察规定召开班子会集中研究讨论;二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三是按照各基层服务中心(站)实际用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支出拨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为全县1中心161个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服务保障体系经费40万元 。
(2)质量指标
高标准提升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发放的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2021年度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
(4)成本指标
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总成本不高于计划成本。。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怀,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提高了有志青年参军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巩固国防。
(3)生态效益
无
(4)可持续影响
严格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县中心、各乡(镇)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体系建设满意率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因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验收的原因,导致经费支出没有按时完成,2021年支付了部分经费,剩余部分在2022年全部支付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抓好服务保障体系经费的使用管理。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施更加积极的发放政策。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局对外公示栏主动公开,并在中国湖口网退役军人事务局栏目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三)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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