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小计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含退二线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0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9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6.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01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0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9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6.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8.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65万元,增长43.3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为949.7万元,其中:复退军人补助30万、义务兵优待金419.2万、优抚对象医疗22.5万、退役士兵安置及管理教育135万、企业军转干62万、双拥工作经费(含优抚对象及企业退休两参人员两节慰问金)122万、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40万,信访维稳20万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99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0万元
2、公务接待8万元(财政拨款8万元)与上年减少2万。原因:根据上一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合理调整。
3、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其他优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三)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