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单位预算,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 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 10人;实有人数 11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826.1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30万元、专项收入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为0%(因本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826.13万元。
1、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预算资金支出826.13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63万元、卫生健康 支出22.5万元。
3、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万元、项目支出763.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2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为0%(因本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未编制部门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7.05万元,其中:工资22.77万、津贴补贴14.51万、奖金1.9万、养老保险3.4万、住房公积金4.47万。
2、公用经费16.05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印刷费0.3万、水费0.12万、电费1万、邮电费1万、取暖费0.26万、差旅费3万、公务接待费5万、工会经费0.65万、其他交通费2.2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为763.03万元,其中:
1、县预算安排本级专项支出757.195万元,其中:复退军人补助30万、义务兵优待金362万、优抚对象医疗22.5万、退役士兵安置及管理教育134.505万、企业军转干46.19万、双拥工作经费(含优抚对象及企业退休两参人员两节慰问金)122万、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40万(包括烈士褒扬、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信访维稳、乡村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2、上级专项5.83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未进行部门预算编制。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支出: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