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湖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3人,事业编7人;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借用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1月新成立的部门单位,故本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中的数据只包含2019年度相关数据。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253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534.6 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534.6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253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4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794.33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40.27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 万元,决算数为 1740.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15.25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 万元,决算数为 16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28.57% 。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52.27万元。
主要原因是:因本部门是2019年1月份新成立的单位,年初预算只涉及人员经费,本年度上级部门和本级财政增拨了1712.27万元经费,主要包括: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农村退伍兵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60岁退休老兵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农村、城镇优抚对象物价补贴;伤残军人基本医疗险;退役兵自主就业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故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215.2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40.2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9.6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4 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9.1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7.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 4.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 万元,决算数为 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5.13万元、印刷费8.5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1万元、邮电费2.57万元、差旅费4.18万元、维修(护)费14.33万元、公务接待费4.34万元、劳务费0.27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万元、办公设备置17.4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4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预算、决算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