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对国民经济进行核算;制定全县性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
2、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律的实施,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3、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部门、涉外及民间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4、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等统计服务。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7、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统计数据网络建设。
8、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研工作,对统计科技网络进行指导和协调。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湖口县统计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口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6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1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0.9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7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7万元,资本性支出6.58元。项目支出8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0元,基本建设支出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1万元;教育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元;卫生健康支出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9万元;农林水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元;住房保障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万元;资本性支出1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万元;对企业补助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湖口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01万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卫生健康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4万元,资本性支出6.5元。项目支出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3.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各项统计核查增多,相关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5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湖口县统计局统计专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2023年统计专项经费项目
(详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湖口县统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为与上年预算安排保持一致,其中:
因公出国(境)0元,比上年增0元,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6.8万元,比上年增0元,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元,比上年增减0元,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元,比上年增减0元,原因是单位无公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反映统计、信息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中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