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商务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省、市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9年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湖口县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开放型经济及内贸领域商贸流通工作。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基本情况
招商引资方面,目前为止共签约项目58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4个,亿元以上项目40个,总投资额198亿元人民币。各团共外出188次,收集有效项目信息290条,其中已来我县实地考察的项目156个。
内资方面,1-5月份实际进资78.53亿元,已认定2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已认定亿元以上项目18个,5亿元以上项目4个。实际进资全市排位第七,增幅排位第四。
外资方面,1-6月份实际利用外资8520万美元,其中现汇117万美元。同比增长增长136.14%。
外贸方面,1-5月份已完成出口13093万美元,其中生产型出口3907万美元,流通型出口9186万美元。生产型出口量全市排位第三,外贸出口总量全市排位第九。
(二)内贸领域商贸流通工作情况
社消商贸方面,2019年限上消费品零售额5月份7164.3万元,当月增速24%,1—5月份限上零售额是29967.9万元,累计增速23%,全市排名并列第三。
物流电商方面,第二季度电商采集企业共15家,实現电商零售总额为1.91亿元,较第一季度电商零售总额1.83亿元增长4.37%。
2019年二季度建立各类电商服务站点29个,通过摘牌贫困村扶贫站点减少1家,现有贫困村电商扶贫站点6个(新增具有带动意义的站点2家),涉及4个贫困村,新培训电商人才30人。电商扶贫促成农产品销售额123.76万元,带动贫困户81户,预计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188.74万元。全市未开展排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截至日前全县虽然签约了58个项目,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4个,具有引爆性的重大项目少;科技型项目22个,科技型项目占比率低37.9%;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41个,占比71%;开工项目12个,开工率20.7%。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抓实招商引资工作。
坚持把主攻项目作为加快赶超发展的主抓手。一是重点对接一批大项目。力争引进一个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特大高精尖项目。二是着力引进一批新项目。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强、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三是加速推进一批在建项目。确保年底前在建的重大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2、进一步加大项目服务力度。
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服务理念,把客商满意作为最大的追求来践行。一是解决审批难题。项目落户后,涉及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商务局积极与县直部门沟通协调,共同争取省、市对口部门支持,确保联系事项高效、快捷办理。二是解决用地难题。为保证项目尽快开工,商务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千方百计争取用地指标,使项目顺利取得土地,顺利开工建设。三是解决用工难题。通过政府主导、企业承接、社会参与等方式,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园区企业技能岗位的有效对接。
3、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坚持把完善机制作为加快项目推进的重要保障。突出完善“三大机制”:一是落实责任机制。各招商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是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全过程督促企业履行合同,按照约定的事项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强化督查机制。抽调专人负责对新签约项目是否开工建设进行督查,年终将督查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兑现奖惩。三是创新招商机制。商务局将针对我县重点招商产业,编制产业全国聚集地的布局示意图谱。进一步落实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和驻点招商,探索专业队伍招商模式。
4、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升级行动。
把扩大消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积极扩大城市消费;切实抓好特色街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商业发展,打造便民服务商圈;培育新型服务领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业态;着力推进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直销店建设,加快乡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激活农村消费。
5、进一步加强市场建设及监管。
建立健全应急商品调运网络,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放在成品油市场管理、零供关系和规范促销行为等领域,努力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居民消费安全。大力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城乡消费增长。一是把扩大消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积极扩大城市消费;二是切实抓好特色街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商业发展,打造便民服务商圈;三是培育新型服务领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业态;四是着力推进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直销店建设,加快乡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激活农村消费。加大市场运行监测力度,通过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对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及重要商品供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