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12984

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6 15:11 责任编辑: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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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年报由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口网”下载。联系电话: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0792—632957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生态环境部门直接服务的企业和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确立了局政务服务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安排专人定期梳理全局政务公开事项,及时编发相关内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11月中旬召开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规范内容形式,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参照上级业务部门做法,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制作了《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湖口网>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府办发〔2018〕80号)和《湖口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湖府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及时公示环境质量、项目环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生态示范创建、企业环境信息等情况。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保密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审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评、监督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全面压实责任。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和乡镇民政所、村(居)委会民政政策公示栏,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及时公开信息,积极履行职责。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中国湖口网生态环境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公共服务类、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等信息87条,占60%;企业和个人自主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公示58条,占40%。二是通过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湖口在线》、《经济晚报》、《九江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积极宣传全县生态环境工作,在各类媒体杂志发稿18篇,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稿52条。三是通过公共信息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在我局办公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生态环境政策,在行政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摆放环保政策百事通和办事指南相关宣传手册,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0

11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征求意见不够经常;四是回应社会关切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持续加大对各项生态环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抓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信息,切实保障公众获得信息的权利。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现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公示、公开听证、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夯实工作基础。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在现有政策解读形式的基础上,开始试行图解政策。

3.进一步加强征求意见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2021年,我局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就当前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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