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位于鄱阳湖入长江之口,鄱阳湖流域湖口段共有7个乡(镇、中心),80个行政村,生活人口约18万人,流域范围内有造湖、泊洋湖、南北港等重要湖泊,沿湖虽无工业污染源,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较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沿湖水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保护一湖清水入江”的目标要求,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地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为鄱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自己的努力。
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水质日常监测力度。2018年以来,我县对南北港、造湖、泊洋湖等鄱阳湖沿岸湖泊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实行季度例行取样监测,及时掌握湖库水质变化情况。自今年6月份开始,在我县鄱阳湖水域上下游增加两个水质自行监测点位,每月取样监测一次,结合我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鄱阳湖出口(湖泊)断面等监测数据,监控鄱阳湖水质变化情况,为鄱阳湖水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2018-2020年鄱阳湖水质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0.059mg/L、0.063mg/L、0.048mg/L,达到Ⅲ类水质,今年1-7月,总磷平均浓度0.05mg/L,同比上升8.7%。
2、推进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为加强鄱阳湖流域生态治理,我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2019年湖口县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2020年启动了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涵盖了畜禽养殖、农田面源、水产养殖等污染治理工程,对畜禽养殖污染、农田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进行系统化、专业化治理。截至2021年8月已完成投资8705万元,占全部工程量87.05%。2021年年底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对沿湖流域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3、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从2018年起,我县开始建设自然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截止2020年底累计建成改造全部乡镇12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95个自然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沿湖乡镇自然村庄57个,占60%。为充分发挥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作用,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县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4、实施沿湖排口排查整治。2019年3月,我县在九江市率先启动沿江沿湖入河排口整治专项行动,采取无人机拍摄和徒步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溯源调查,共排查出入湖排口点位33个,其中雨水汇流口12个,生活污水排口1个,雨水污水混合口20个。依据“一口一策”原则,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
5、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河湖长制职责,建立完善沿湖巡查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任务,全天候开展巡河巡湖,确保沿湖周边无破坏和污染环境行为。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控新增污染源。三是强化与沿湖各县区密切配合,落实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齐抓共管,层层级级压实责任,维护鄱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