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安利达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新型工业物料智能仓储与分销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2-03至2026-02-09,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3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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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江西安利达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新型工业物料智能仓储与分销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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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海山科技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一楼 | ||||
| 建设单位: | 江西安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编制单位: | 九江沐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海山科技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一楼,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17′17.035″,N29°45′6.379″,占地面积1564.76m2,属新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用于储存5,5-二甲基全氢亚嘧啶-2-基双(4-三氟甲基苯乙烯基)次甲基连氮、2-氯-5-氨基苯酚、二苯基脲、1-[4-氯-3-(3-氯-5-三氟甲基-2-吡啶氧基)苯基]-3-(2,6-二氟苯甲酰基)脲四种产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安装临时隔声屏障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运输扬尘主要通过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地面、定时进行洒水除尘等方式降低粉尘。项目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浓度限值不超过0.5mg/m3。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接管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叉车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处理等等措施,运营期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环境防护距离管控要求 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食品药品企业等敏感目标。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