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 编:332500
| 项目名称: | 九江市湖口县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期) | ||||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大道东侧,五星纸业一期项目南侧 | ||||
| 建设单位: | 湖口县兴湖智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
| 编制单位: |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大道东侧,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22′25.710″,N29°49′59.512″,占地面积20023.91m2,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量145000吨0-5mm再生骨料、105000吨5-16mm再生骨料、105000吨16-31.5mm再生骨料。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