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九江旭沃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水稳、砂浆搅拌站技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10-16至2025-10-2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 编:3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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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九江旭沃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水稳、砂浆搅拌站技改项目 | ||||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大垅乡管垅村 | ||||
| 建设单位: | 九江旭沃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
| 编制单位: | 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大垅乡管垅村(地理坐标:E116°24′55.411″,N29°44′22.191″),属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需进行工程建设,仅设备安装,在已验收水稳料生产线破碎工序后新增制砂机、筛分机、洗砂机、脱水筛等设备,新增碎石原料,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0万吨机制砂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实施生产,施工期为设备的安装过程,只涉及设备搬运安装噪声、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尽量控制搬运、安装噪声,注意设备轻拿轻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与厂区内其他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机制砂加工粉尘、输送粉尘、运输扬尘,其中装卸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机制砂加工粉尘通过机制砂生产车间密闭,并且对破碎筛分进料口、出料口、运输皮带洒水喷雾处理,同时对现有破碎工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在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下料口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输送粉尘采用湿法筛分且输送带密封;运输粉尘通过场内道路硬化、加盖运输、冲洗车辆,定期洒水除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执行15mg/m3和1.5kg/h。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执行0.5mg/m3。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冲洗水、水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抑尘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水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沉淀罐+压滤机+清水池”处理后回用;喷淋抑尘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来源于双转子制砂机轮式洗砂机、筛分机、脱水筛、输送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