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680

江西省北琳阔锦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9-17 08:54 责任编辑: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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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省北琳阔锦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材料新建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09-17至2025-09-23,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3325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北琳阔锦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材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海山科技园区封缸酒业厂房
建设单位: 江西省北琳阔锦贸易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海山科技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7′50.999″,北纬29°45′0.972″,属新建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拟利用九江市封缸酒业有限公司原有空置厂房,新建一套高炉干渣、钢渣尾料“破碎+筛分”设施,形成一条年产2万吨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以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高炉干渣、钢渣尾料为主要原料,通过破碎机及振动筛分系统生产建筑材料,以实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4955吨/年高炉干渣、5255吨/年钢渣尾料综合利用加工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卸料粉尘,皮带运输粉尘,投料粉尘,出料粉尘,堆场扬尘。其中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车辆冲洗平台+车轮冲洗+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卸料粉尘经车间内喷淋、原料堆场围挡且顶部喷雾抑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运输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喷雾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经车间密闭+喷雾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出料粉尘经喷雾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堆场扬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加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分别执行30mg/m3和0.75kg/h,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0.5mg/m3。 (二)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车辆冲洗废水经冲洗平台配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噪声源为铲车、圆锥破碎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安装设备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项目废气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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