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605

江西佳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装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9-11 16:13 责任编辑: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江西佳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装修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09-11至2025-09-1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    编:332500
项目名称: 江西佳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装修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龙山大道与高新大道交汇处北侧(金砂湾工业园园区龙山片区内)
建设单位: 江西佳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汉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山大道与高新大道交汇处北侧(金砂湾工业园园区龙山片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6°18'45.468",N29°47'8.664",占地面积456m2,属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油品检测1120批次/年,环境监测900批次/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实验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以及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醇、苯酚、甲醛、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等等。生活污水依托九江龙达石化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沙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清洗废水等经隔油池+调节池处理后排入九江龙达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气浮+SBR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沙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废水执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搅拌机、液压砖机、自动打包机、铲车、叉车、出料机等设备,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处理等等措施,运营期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项目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