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959

九江市永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转运分拣打包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27 15:29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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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九江市永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转运分拣打包服务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05-27至2025-06-03,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6329579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332500     
项目名称: 九江市永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转运分拣打包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大垅乡镇北集中区221号
建设单位: 九江市永政再生贸易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共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大垅乡镇北集中区,地理坐标:116°23′33.476″、29°45′03.180″。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储运工程、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打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服装边角料、废纸、废线头、废塑料、金属边角料、保温棉、玻璃钢、废玻璃)2万吨,年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10万吨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堆存扬尘、输送及装车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其中卸料粉尘经喷淋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堆存扬尘、输送及装车粉尘经密闭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限制车速、路面硬化、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应满足企业排放承诺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尾水回用于喷淋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打包机、磁选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卸车、分拣、打包过程中散落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劳保用品、污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卸车、分拣、打包过程中散落的一般工业固废经集中收集、分拣后与同批次、同类型产品一同打包外运;废劳保用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交由有关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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