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信息进行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丰收路厂区内,利用已规划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7′28.47″,北纬29°46′50.80″。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邻英翔公司(石灰厂)、南邻江西美赛材料有限公司、西邻园区道路,北邻丰收路。
项目概况:拟投资15000万元,在丰收路厂区内新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拟定产品方案及规模为:3-辛酰基硫代丙基三乙氧基硅烷5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3000t/a、甲基硅酸2000t/a、甲基苯基二氯硅烷4000t/a、苯基三氯硅烷2000t/a、气凝胶2000t/a和钛酸酯偶联剂系列产品5000t/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工艺废气,焚烧炉烟气,车间计量罐、中间储罐收集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危废仓库废气。
2、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7942.1t/a(日最大产生量为73.18t/d)。
3、本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过滤器、水泵、真空泵、风机、空压机等,噪声值一般小于95dB(A)。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危废焚烧炉残渣、危废焚烧炉飞灰、危废焚烧烟气净化泥渣、危废焚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危废焚烧废气装置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桶、废水预处理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废气:项目各个生产线中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单独处理后分别经28m高4~7#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烟气经处理后经单独25m高8#排气筒排放;车间各原料计量罐和中间储罐挥发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按80%计)汇入废气总管最后进入厂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经25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恶臭废气采用覆盖收集处理,收集的恶臭废气通过预处理后抽至项目厂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1#2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危废暂存间采取密闭管理,仓库顶端设抽风管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再通过管道抽送至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8#排气筒排放。
2、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音的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以达标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危废焚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危废焚烧废气装置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焚烧炉残渣、危废焚烧炉飞灰、危废焚烧烟气净化泥渣属于危险废物,外售铂冶炼厂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固废管理;废水预处理废盐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验收前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为危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依托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在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X3TZXYPeOqcJhc72Um4qg 提取码: dhq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邮编: 332500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872028778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24栋1楼。
联系人:皮工。
联系电话:0792-8159819;电子信箱:jxsyhb2020@126.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7oVOqaobXqRBLdcrdattQ 提取码: mfq6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