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天赐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高新技术产业园,地理坐标:E 116°18′35.8″,N 29°46′55.9″。
建设内容: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经营。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高新技术产业园新建九江天赐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920m2,主要建设工程为生产车间、仓库、装卸站、罐区等,需要购置设备有合成釜、冰机、进料泵、输送泵、配置釜、干燥釜、真空泵、循环泵、空分设备等,相应完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79239081
联 系 人:肖先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励和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2-8383988
联 系 人:李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V_tUdYFw3RDHCLfLxErw
提取码:nm90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xiaozhonglong@tinci.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高新技术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