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赣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热处理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赣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热处理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23′29′′,N28°42′18′′。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内容:江赣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普通固废处理再利用项目(一期)中技改6万吨产能,维持原处理能力不变。利用炉窑加热处理工业园的一般固废再深加工制成可用于建筑方面的新型材料粉,达到年处理6万吨一般固体废物。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经处理后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标准要求;氨气、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
(2)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评价要求项目建设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项目建设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废水经“混凝+絮凝”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金砂湾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焚烧飞灰待鉴别确定危险特性后确定处置去向。若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建材综合利用。若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鉴别确定危险特性前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废机油、废耐火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脱硫石膏回用于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项目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生产中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k-RSd-Iud9zd044H082tw 提取码:1234
(2)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环评单位: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电话:13617924080;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世茂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
建设单位:九江赣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总;联系电话:15387738270;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5、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居民。
6、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意见,编制好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联系邮箱,或者将纸质公众意见表直接交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