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组织召开了《湖口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论证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特约专家、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湖口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湖口县政府副县长周党号汇报了湖口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情况,规划编制单位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介绍了《规划》主要内容。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专家组认为:《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分析了湖口县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形势与基础,以问题与压力为导向,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对湖口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有指导作用;《规划》思路清晰、框架合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江西省省级生态市县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处长陈光胜强调,湖口县要抓稳扛牢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使命担当和政治责任,高标部署、高位推进创建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紧盯关键指标,摸清自身底数,找准差距不足,切实以更新理念、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打好创建攻坚之战;要把示范创建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双碳”、以及美丽江西建设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创建工作扎实高效推进。周党号表示,湖口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与湖口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步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湖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