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272

湖口县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11:51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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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湖口县水利局(地址:三里大道96号),联系电话:0792-632184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湖口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条例》要求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湖口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和公众关切,明确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清单。重点公开政策文件、机构职能、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重大项目等信息,尤其围绕水土保持监管、河湖岸线空间管控、非法采砂整治、防汛抗旱等核心业务,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监管成效和政策解读。2025年,通过湖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工作信息27条,通知公告10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1条,行政执法1条,财政预决算6条,河(湖)长制3条,年度报告1条,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妥善回应公众信息需求。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0件,其中书面申请0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申请0件,转办0件,0件转结2025年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重点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湖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平台,持续优化平台功能,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公开内容排版统一、条理清晰,提升公众阅读体验。加强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依托相关政务宣传平台,及时转发水利政策、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2025年,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规范各类信息发布格式54条,提升了平台信息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由县政府办进行考核。在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管等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政策解读多以文字说明为主,图文并茂、案例解读等生动易懂的形式运用不足,难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2.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审核、答复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股室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足。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聚焦水利核心业务,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重点加强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过程性信息公开。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2.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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