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小型水库、小型堤防的建后管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赣水建管便函〔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48座小型水库、3座小型堤防的运行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代治水、管水思路,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水生态和水环境,不断提高农田水利的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让每座小水库都有基本维修养护资金,又让一些存在突出问题的小水库得到及时有效应急处理。
(二)用途不变,各乡(镇)要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三)先干后补,验后补助。针对每座小水库存在的不同问题,本着实用有效、及时消除隐患的原则,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小水库进行及时管护、维修及标准化建设,在县级验收后,及时补助维修及标准化建设资金。
三、维修养护的对象和标准
(一)维修及标准化建设资金对象:维修全县在册的48座小型水库、3座小型堤防。
(二)维修及标准化建设的工程标准:大坝、放水涵洞、溢洪道进行日常检查。包括坝顶路面整治平整,迎水坡基本无杂草,背水坡坝面无高杆植物,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6次,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无放牧,无人为毁坏现象;醒目位置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运行管理标牌;检查启闭房门窗、启闭设施、闸门完好,启闭设施及时清洗、上油,启闭灵活;放水涵丝杆不能变形,涵洞不能漏水。
(三)维修及标准化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对于一般性管护,按照小一型每年每座2.5万元,小二型每年每座1.85万元的标准(含安全管理员补助),小型堤防每座0.33万元(含安全管理员补助),补助管护资金;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小型水库,小型堤防根据实际维修内容和工程量,另行适当予以补助。具体以年终标准化考核结果为准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都要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及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健全管护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台账,档案管理规范齐全。
(三)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县水利局、财政局要组成检查考核组,加强过程检查,随机抽查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情况,质量标准是否达标,管护绩效是否良好。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对管护绩效好的单位,将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如有违规使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的,取消下一年度管护计划,收回当年的维修养护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口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