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6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口县水利局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够
(1)问题表现:学用结合不紧密。局党组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十六字”方针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交流研讨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十六字”方针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学,把治水思路融入水利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二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治水“十六字”具体内容及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汇编》,把治水重要论述、治水重要讲话作为重点内容,要求每名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学以致用的效果。
(2)问题表现:按照《江西省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要对全县20.79万亩耕地的骨干水源进行物业化管理,2022年水利局仅与县建发集团下属丰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386万元物业化管理,但该公司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实施,水利局没有采取措施监督,管养分离目标要求没有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建发集团下属江西丰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签订了总价为334.43万的物业化维养合同,并于2023年8月15日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二是2023年11月27日,在流泗和丰梦公司沈鑫对流泗港水源工程清淤项目现场监督;对张青水河道水源工程清淤项目现场监督;12月1日,在流泗对流泗港水源工程清淤项目现场监督;12月6日,与张青乡常务副乡长陈牧华、丰梦公司沈鑫对张青水河道水源工程清淤项目进行完工验收;12月10日,在流泗和流泗镇水利员柳爱军、丰梦公司沈鑫对流泗港水源工程清淤项目进行完工验收。三是项目完工后,分别于2024年1月8日、9日、10日、19日到建发集团督促协调项目资金的拨付,已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了资金拨付。
2.水利工程建设统筹谋划不足,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
(1)问题表现: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不到位。2022年,高新园区晨光码头违建丁字坝完成80%拆除工作量,剩余20%复原地貌绿化等工作至今未完成;巡河手机APP统计表中,2023年流泗等5个乡镇部分村级河长半年度有效巡河次数不到20次,有的10次都未达到,城山镇团墩村、均桥镇文建村巡河存在敷衍了事,系统填报巡查一切正常,实际存在乱堆乱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九江银砂湾码头有限公司已对长江港务公司的晨光码头进行了收购,该公司拟将原晨光码头的后方场地用于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不用作其他用途。针对该问题,县长江港务公司已于2023年4月12日书面上报县水利局后,县水利局2023年已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县河长办于7月10日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县河湖长巡河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湖河办字【2023】5号),督促排名靠后的乡(镇)抓紧巡河巡湖,目前各乡(镇)村级河长巡河次数均远超20次。三是针对城山镇团墩村、均桥镇文建村巡河存在敷衍了事,系统填报巡查一切正常,实际存在乱堆乱占问题,县河长办第一时间下发提示函,并督促相关乡镇在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四是2023年6月27日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港口航运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并就协作机制走深走实达成一致意见。
(2)问题表现:对水土流失治理监督乏力,2020年-2022年,有33个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项目均没有做到全程监管,2020年开工建设的湖口县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态石项目,未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3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下达了专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二是对2020年以来的在建水土保持监督项目实行“全覆盖”监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做到全过程监管,消除了水土流失风险;三是对未批先建项目下达《关于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严守法规底线和生态红线,不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通过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移交湖口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四是制定了湖口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书面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化监督检查、系统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下达书面检查意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意见、信息化监管检查意见,对存在水土保持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五是开展了2023年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检查,下达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2023年11月20日对湖口县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湖水水保改字[2023]第02号),要求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产315万㎡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该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就完成了年产315万㎡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备。做到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过程中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监管,及时消除了水土流失风险。
(3)问题表现:防汛排涝重部署、轻整改,“防”的意识不强;对各乡镇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维护管理不力,工作开展不细致;抗旱减灾意识薄弱,对乡镇辖区内山塘、小型水库调度指导不够,导致一些村组山塘和小型水库蓄水不足,抗旱救灾工作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10日至11日和11月15日至17日,分2次向各乡镇下发检查排查通知,针对全县水库、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防治、在建工程等涉水工程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防汛安全风险隐患,督促逐个问题逐个整改,尽最大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彻底解决西门塘排涝泵站排涝能力不足的问题,向上争取了双钟涝区治理项目,该项目现已完成财审,即将进行招投标。二是2023年11月12日,督促江西信有善科技有限公司(维修养护单位)立即对付垅乡凰山水库、大垅乡移山水库等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进行维修,及时恢复测报功能,同时对水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进行一次维护排查,确保测报功能正常运行,运行率达100%。三是印发《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做到迅速、有序、高效处置水旱灾害,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下达《全县水库、圩堤度汛方案》和《小型水库调度规程》,严格按照各水库调度规程进行调度管理,保障水库发挥正常的社会经济效益。
3.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够有力,行政执法“宽、松、软”。
问题表现: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制作不规范,执法能力有欠缺,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对现有水利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面培训,在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得到了系统提升,确保具备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同时,已经制定并落实了2024年度的执法责任目标与计划,并通过多次学习和培训活动不断强化了相关知识和技能。参与了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优良。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执勤、廉洁从业的重要性。这些举措提高了水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紧急采购了新的灭火设备,并对安全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实行了每月巡查制度。投入20万元在湖口交界水域设置了红外夜视高清摄像头,实现全方位监控,并购买配备了GPS设备,对施工船只的安全生产进行实时监控,以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接受司法局在执法工作中的全程指导,办理案件严格按照司法局整理的样式文书办理,对执法程序应严格到位。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集中案卷评议,有任何问题及时改进,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和严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民的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册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开展宪法宣誓仪式,以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推动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落实;落实了普法责任清单,规定“谁执法谁普法”。
4.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部署缺乏科学性,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1)问题表现:破解制约水资源因素方法不多。没有做好全县用水量相关调研和沟通工作,2022年度全县用水总量为1.73 亿m³,距离到2030年控制指标为1.79 亿m³,上限仅剩600万m³,剩余指标不能满足未来8年全县用水量的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同上级政府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从政策上获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二是聘请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助力全县破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受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困境,进行深度节水挖潜盘活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提出多层级多维度解决方案和可行性指导意见,促使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水资源要素与经济社会要素适配性,以保障“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用水需求。三是对现状有用水需求的工业企业协助指导开展跨县域的水权交易,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得用水指标,解决企业的用水需求问题;四是鼓励企业提高中水回用和尾水回收利用率,要求对水质标准不高的企业回收利用其他企业的尾水作为生产用水,减少原水的利用量。目前,推动完成了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取用神华尾水及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取用九钢尾水工作,减少了污水排放,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五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科学选定创建单位,组织指导,择优推选高耗水工业企业申报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大力推动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促进废水、污水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提高工业企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效益。六是农业是用水大户,用水量约占全县总用水的59.6%。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对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是保障用水安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灌溉条件,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高灌溉保证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收,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提前谋划,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提前编制可研报告和设计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申报殷山灌区、龙潭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不仅能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两个项目区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共计400万m3。
(2)问题表现:乡村振兴水利支撑不够有力。对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存在缺失;2022年仅下发文件督促卫监部门就分散供水的水源地做了二次水质抽检,未覆盖到全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共投资3800万元,新建一座以马迹岭水库为水源水,日供水量200吨的立升超滤膜智慧净水工艺处理设备集中供水工程。二是建设湖口县乡镇农村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武山镇、付垅乡、城山镇、舜德乡、流芳乡,通过各加压站加压后供给各自然村,解决了近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出台了《湖口县农饮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印发了《湖口县农村供水舆情处置方案》等规章制度,编制细化《湖口辖区内农村饮水“十四五”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县卫健委制定年度水质监测计划,建成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签订了物业化管理“三全”服务协议,全部交由县润泉供水公司统一运行和管理,实现供水资源共享共建,进行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工程的运行效益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并及时在县政府网更新公示供水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水质监测报告,加大农村饮水监管力度。
(3)问题表现: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没有得到及时
解决。有些乡镇村的池塘淤泥积塞、塘坝渗漏、年久失修,无法蓄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出台了《湖口县小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小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班,完善了项目管理流程;二是向市水利局争资争项,对农村小型水利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清淤整治;三是通过申报市级水旱灾害水利工程修复补助方式进行清淤整治;四是自筹资金,通过“五小水利工程”维养方式进行清淤整治。2023年共解决池塘清淤整治44处,其中张青程山柯华门口塘投资8万元通过湖口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清淤整治;舜德建设二组朱家大塘、牛线塘各投资3万元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了清淤整治,解决了池塘蓄水困难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管控需进一步加强。
问题表现: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
究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及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3年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年度时间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重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四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实
6.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问题表现:农村小微水利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全面,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出台了《湖口县小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小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班,完善了项目管理流程。并督促12个乡镇和村委对2020年以来建设的农村小微水利项目资料进行梳理,特别是项目申请书、两委“四议两公开”、验收材料等的手续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相关项目验收资料进行复核,按照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材料审批的要求,逐项逐条审核,认真检查上报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逻辑性,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验收材料的合规性。
7.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问题表现:责任压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没有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不够,全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责任落实。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将主体责任落实进行细化。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了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责任。二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严守党纪国法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进行廉政谈话,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让全体干部职工警钟长鸣,心存戒律、远离红线。配合县纪委、县公安局对雷宇、杨海波、柳晖进行了相关处分。
8.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表现:存在着“作示范、勇争先”氛围不浓、真查实改干劲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退休人员降温费;作风建设“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凡是涉及发放津补贴人员,立行立改,积极主动向局财务退回了2020年至2022年领取的津补贴,总退还金额为63360元;二是涉及超标准发放2020年防汛补贴,所有涉及人员已全部退回,退还金额为124200元。三是针对两次接待乡镇来人按130元超标准接待问题,超标部分1120元,根据来客及就餐陪同人员名单按每人80元,已退至县河湖管理中心财务账户。针对原河道管理局接待九江站水泵维修经营部来客消费多菜的问题,由于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监管平台政策掌握不透,将公务接待中饮料、水果等物品为了省事直接写成菜品,造成了公务接待账目出现了一餐多菜的错误,该公务接待不存在接待金额超标情况。2020年初,经河道局研究并请示水利局党组主要领导同意,立即更换了河道局财务人员,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四是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坚决纠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经常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落地见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针对作风建设开展交流,谈认识、谈体会。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9.执行党的议事规则不严格,党组织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有偏差,压力传导不足,主动接受监督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禁以行政班子会研究党务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原则和议事程序,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干部调整等事项中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要求,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切实保障“三重一大”事项廉洁高效执行,促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随意化、简单化现象,形式主义现象突出。
问题表现: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整改不实,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达到了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的目的。二是严把组织生活会质量关,要求每名党员在支部大会上逐项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对照测评表逐项进行评议。三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对民主生活会会议议程、发言材料和整改台帐进行审核把关,坚决防止“两张皮”现象发生。
11.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未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问题表现: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党建“三化”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加强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赣鄱党建云等平台,通过业务授课、研讨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使党组织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化。二是严格对照党建“三化”要求,在制定计划、党务公开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扩大党员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面积增加到61.50平方,添置智慧党建综合信息平台大屏学习机、书柜、桌椅等相关设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6321846;电子邮箱:277945971@qq.com。
中共湖口县水利局党组
202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