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521

湖口县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结

发布日期: 2021-12-17 10:50 责任编辑:湖口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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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1年6月按照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21]5号),确定我县为第五批整体推进县。现将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县改革面积20.7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0.79万亩,往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861万亩,2021年主要任务为建立健全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现已基本完成

二、主要举措

(一)组织管理。

2021年4月调整湖口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确定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为成员,并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后因领导职位调整原因,于10月,上报县政府调整了新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5月召开传达宜黄精神的会议,7月、10月、11月分别召开了第一、二、三次领导小组会议。4月、10月、12月分别召开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二、三次培训会。4月确定技术帮扶单位为省水科院,6月正式签订技术帮扶合同。2021年10月,省水科院根据提供的资料及实地调研,编制了《江西省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报告书》,11月编制了《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

1、根据省水科院编制的《江西省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报告书》,确定了《湖口县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名录》,因报告书还需技术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后续由县水利局将《报告书》和审查意见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批复实施。

2、县政府已批复实施了《湖口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激励办法》《湖口县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办法》《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接报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立项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组织实施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示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监督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验收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考核制度》《湖口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台账管理制度》等五个办法八项维养制度。

3、根据《湖口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明确了水源工程、骨干工程及田间工程的管护范围和“四个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运行主体、维养主体)。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主体分为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运行主体分为三个部分,马迹岭灌区和殷山灌区的运行主体为湖口县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九二房涧灌区和龙潭涧灌区的运行主体为城山镇人民政府和武山镇人民政府;除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以外的灌排渠道,田间灌排渠道,机耕道等皆为田间工程,运行主体为各乡(镇)辖区的行政村村委会。维养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中型水库及灌区骨干工程由水利局自行确定维养公司,其他水源及骨干工程由所在乡(镇)自行确定维养公司,参照《湖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办法》实施物业化管理。一部分为田间工程维养队,维养队由各行政村村委组织。12月中旬已逐步落实了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的“四个主体”,并进行了公示,签订了管护协议。

(三)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21年11月,省水科院编制了《江西省湖口县中小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报告》《马迹岭灌区成本核算报告》,由我局上报县发改委,进行成本监审。12月7日,召开湖口县农业水价收费标准座谈会,会议初步确定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灌溉供水价格为34元/亩;中小型灌区骨干工程灌溉供水价格为15元/亩;全县田间工程灌溉供水价格为14元/亩。县发改委已将此次会议研究认可的水价收费标准等事项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水价收费标准,并经由县政府同意,发改委下发了水价批复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

以批复水价为收费标准,会同县财政局建立符合县情的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逐步完善水权制度体系和用水计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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