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河(湖)长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7392

2025年湖口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 2025-12-15 10:36 文章来源:中国·湖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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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湖口县委、县政府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县域河湖治理全过程,全力推动水环境生态质量持续向好发展。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统筹协调,我县已构建起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协同发力、乡镇属地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河湖治理新格局。现将我县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年任务,6月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河湖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研判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将24公里长江岸线、30公里鄱阳湖岸线及境内160多平方公里水域划分为“责任田”,实现每条河道、每个湖泊有人管、有人护。2025年,县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24次,乡级巡河228次,村级巡河超8600次,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引领,全方位推进综合治理。我县严格对标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及全市“清河行动”专项部署,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统筹开展包括县域水环境治理在内的10项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具体行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县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核查城区、乡镇村落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持续巩固排污口“三化”整治成果,建立分类管理体系,强化监控、运维、现场三方协同联动机制。坚持每月开展2次取样监测,精准掌握排污口出水水质动态。据省级监测数据反馈,今年1-11月鄱阳湖出口断面平均总磷浓度为0.049mg/L,顺利达到考核标准,县域内所有湖库水质均满足环保要求。

二是联合开展水域采砂及河湖治安整治。2021年,我县整合水利、海事、公安、港口等部门力量,组建并完善联合水上执法队伍,同时与安徽省宿松县、湖北省黄梅县建立跨省水上执法协作机制。经过近四年的持续攻坚,鄱阳湖湖口段非法采砂问题得到显著遏制。本年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执法船只600余艘次,查处超量装载河道砂石等违法行为5起。

三是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余家咀尾水处理设施及北棉湖养殖水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拆除养殖功能矮围6座,取缔水产养殖排污口6个。依法关停群众反映强烈的武山绿山养殖场,积极推广粪肥就地利用与转移消纳技术,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80%。连续三年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14个、面积达5000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7.8%,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79.26万亩次。设立14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累计回收处置废弃物42.8吨,有效减少农业污染存量。

四是全力攻坚城乡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制定实施《湖口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截至2025年11月,污水进水BOD浓度达71.22mg/L,较2024年的67.05mg/L提升4.17mg/L;污水收集率从2024年的54.47%提高至57.62%,增幅3.14个百分点。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控与治理,确保污水处理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

五是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及非法矮围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在沿江沿湖乡镇组建生态巡护队,实行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2025年,我县自查发现的4处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鄱阳湖湖区94座矮围,已拆除非法矮围57座(含3座双退圩),保留37座,非法矮围拆除率达100%。

六是系统推进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全县各港口码头均已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通过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污染物闭环管理。湖口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站委托九江浔阳水上服务公司全权处理过往船舶污染物,污染物处理率达100%。九江港化学品洗舱站项目已建成投用,全年累计完成85艘次船舶洗舱作业。

七是全面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整治。广泛宣传《湖口县长江鄱阳湖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在沿江沿湖岸线设置禁捕退捕宣传牌93块,安装高空监控探头33个。组织开展“渔政亮剑2025”“春雷”百日护渔等专项行动,对辖区水域及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渔政执法检查134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办理涉渔行政处罚案件29起,涉及人员40人,罚款金额7.53万元。同时,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为534名退捕渔民发放社保补贴232.5万元,保障渔民退得出、稳得住。

八是持续深化城乡垃圾专项整治。自2018年起,我县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启动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垃圾收运路线与频次。本年度已累计收运处理生活垃圾约5万吨,所有垃圾均规范转运至九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有效杜绝二次污染。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死角清理行动,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沿岸、废弃厂区等区域,全年累计排查整治卫生死角400余处,转运积存杂物及混合垃圾2000余吨。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动态巡查机制,规范收集处理大件垃圾200余吨,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九是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及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通过开展联合宣教活动,以“餐馆搜、市场查、湖里巡、路上堵、民间访”的全方位排查方式,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经营摊点等开展地毯式突击检查。沿途张贴湿地候鸟保护联合通告及禁捕螺蚌告知书75张,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1000余份,全力保障越冬候鸟及其他野生动物安全,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十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每季度开展水质抽检,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明确排污口整治标准,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目前全县146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规范整治120个、清理取缔26个,整治完成率达100%。

(三)创新治理模式,凝聚治水合力。一是率先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3月成功签约总投资21.35亿元的EOD试点项目,构建“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体系。项目聚焦流域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培育两大核心,一方面针对农业面源、生活源污染开展河流清淤、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沟渠改造等水环境整治工程,从源头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另一方面同步布局未来渔业科创园、豆产业基地、生态文旅等产业项目,创新建立“产业收益反哺生态治理”的长效机制。该模式不仅为县域生态治理提供了稳定资金保障,更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格局。二是强化区域联动。立足“一江一湖”跨省交界的地理特点,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安徽宿松、湖北黄梅建立三县跨省水上联合执法,通过信息互通、联合巡查、协同办案,持续遏制非法采砂等跨界违法行为,近四年累计查处涉砂案件多起,鄱阳湖湖口段采砂秩序得到根本性扭转。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我县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主要媒体,进学校、进社区等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活动;团县委大力开展“河小青”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湖口县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一是盯紧盯牢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河湖长制主要任务有序开展。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非法矮圩专项整治,加强黑臭水体管控,确保不反弹。二是强化整体智治,提高工作质效。整合县级信息化资源,搭建河湖水域数据中心,建立智慧水利平台,以无人机遥感巡查为依托,推动治水从“人治“转向“智治”。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建设目标,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实的湖口力量。

                                  湖口县河长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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